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日制重点高校,2017年入选首批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简称“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3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学校决定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培养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名对象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合格,身心健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2.本校2023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且目前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 3.学生可申请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版)”进行查询。 4.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国家卫健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二、招生专业及其计划数 学院 | | | 刑事司法学院 | | | 外国语学院 | | | 信息与安全工程学院 | | | 文澜学院 | | | 合 计 | |
注:各专业招生计划人数将根据申请人数及生源质量情况适当调整。 三、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6月10日至6月24日 报名程序:登陆湖北省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hubeierxuewei.gaokaobaoming.com)进行注册并按照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程序,并上传以下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 1.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2.本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照片。对于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的毕业生,由学校教务部出具拟准予本科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的证明并加盖公章。 3.近期免冠半身照片(登记照,240px * 320px,jpg格式);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四、招生录取 1.资格审核 学校将根据申请学生学籍、学位、报考专业等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并公示资格审核合格名单。 2.考试 学校组织专家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进行考试,具体考试时间、考试形式由各招生学院另行通知。 3.录取 学校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确定考试通过名单,报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确定,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培养与管理 1.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学校学籍管理系统。 2.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须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须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3.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可发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4.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 5.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学费、住宿费、学生资助等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 六、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 邮政编码:430073 招生咨询电话:(027)88386178、88386200 微信公众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招生 监督电话:(027)88387337 学校网址:http://www.zuel.edu.cn 七、本简章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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