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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中医药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3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培养社会紧缺人才,增强学生就业能力,结合学校自身办学特色和教学资源,我校将继续开展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长春中医药大学建校于1958年,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是吉林省省属重点大学,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应用研究型大学建设项目高校,国家中西部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项目高校,吉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具有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高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2023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并同时具备以下所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获得的本科毕业证书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注册,获得的学士学位证书需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注册(不包含成人教育); 3.报考专业须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 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版)”进行查询; 4.体检标准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相关规定要求。 二、招生计划 (一)招生专业与计划 学院名称 | 招生专业 | 专业代码 | 招生计划 | 授予学位 | 学制 | 本科所获学士学位专业类别要求 | 中医学院 | 中医学 | 100501K | 35 | 医学 | 2 | 非中医学类 | 药学院 | 中药学 | 100801 | 30 | 理学 | 2 | 非中药学类 | 针灸推拿学院 | 针灸推拿学 | 100502K | 25 | 医学 | 2 | 非中医学类 | 护理学院 | 护理学 | 101101 | 20 | 理学 | 2 | 非护理学类 | 健康管理学院 | 市场营销 | 120202 | 15 | 管理学 | 2 | 非工商管理类 | 康复医学院 | 康复治疗学 | 101005 | 25 | 理学 | 2 | 非医学技术类 | 中西医结合学院 | 中西医临床医学 | 100601K | 35 | 医学 | 2 | 非中西医结合类 | 临床医学院 | 临床医学 | 100201K | 35 | 医学 | 2 | 非临床医学类 | 招生计划合计:220人 |
(二)招生专业特别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74号)等相关规定,此次备案的医学门类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学制为二年,其专业毕业生不能以该学历报考医师资格考试、护士资格考试。报考医学类第二学士学位(中医学、针灸推拿学、护理学、康复治疗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临床医学)的考生需要在录取前签署知情同意书(附件3)。 三、报名方式与时间 (一)网上下载报名申请材料 凡符合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报名条件的考生,可访问长春中医药大学本科招生网 https://zhaosheng.ccucm.edu.cn,下载并按要求填写《长春中医药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考生报名表》(附件1)和《长春中医药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考生报名汇总表》(附件2),要求附件1和附件2填写信息务必保持一致。 (二)网上报名及材料提交 考生报名在网上进行,不接受现场或邮寄纸质材料报名,考生应在6月30日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扫描件需彩色扫描)统一储存为一个压缩文件并发送至对应报考第一专业指定电子邮箱,压缩文件名和电子邮件标题名均命名为“报考专业+姓名+毕业学校”(以下材料为必报材料,不齐全视为报名无效)。 1.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电子版,要求用“身份证号”命名,jpg格式,大小在100kb内,必须保证照片清晰。 2.本人签字确认的《长春中医药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考生报名表》《长春中医药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考生报名汇总表》以及《知情同意书》(报考医学类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扫描件及WORD、EXCEL文件。 3.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扫描件(如有遗失须有毕业学校开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扫描件)。 注意:2022年应届毕业生若在学信网或学位网查询不到学历学位信息,请在入学报到前,将相应的学历及学位查询信息证明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若不能提供学历及学位查询信息证明材料或提供材料造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各专业报名材料提交电子邮箱见下表:
学院名称 | 招生专业 | 电子邮箱 | 中医学院 | 中医学 | ccucmexwzhongyi@163.com | 药学院 | 中药学 | ccucmexwzhongyao@163.com | 针灸推拿学院 | 针灸推拿学 | ccucmexwzt@163.com | 护理学院 | 护理学 | ccucmexwhl@163.com | 健康管理学院 | 市场营销 | ccucmexwscyx@163.com | 康复医学院 | 康复治疗学 | ccucmexwkf@163.com | 中西医结合学院 | 中西医临床医学 | ccucmexwzxy@163.com | 临床医学院 | 临床医学 | ccucmexwlc@163.com |
考生须明确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第二学士学位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 四、资格审核 申请材料提交后,学校将于7月10日-7月13日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和报名材料。请考生于7月14日到长春中医药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审核结果,学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五、考核测试 (一)考核形式 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采取申请审核制。通过报名资格审核考生人数未超过该专业招生人数,原则上免试录取;通过报名资格审核考生人数超过该专业招生人数,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相关考核测试。 考试采取网上面试形式进行。 (二)考试内容 1.大学外语阅读理解及口语水平。满分 10分,主要考查考生基本的外国语运用能力。 2.专业能力水平。满分 30分,主要考查考生对报考专业的基本认知及潜在学习能力。 3.综合素质。满分 60分,主要考查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等情况。 面试内容由学校统一组织命题,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成绩为100分,60分为及格。 (三)考试时间 2022年7月15日。 (四)考核程序 1.考试前确定考试平台和面试顺序,7月14日在长春中医药大学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给考生。 2.面试时间为10分钟,到9分钟时记时员会提醒考生距答辩结束还有1分钟,到10分钟时由记时员要求考生停止答辩。 3.面试结束后,考官根据考生答辩情况,按照评分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计算出面试平均分数(保留小数点后 2位)。 4.记分员将评分表汇总、复核,填写《考生面试成绩汇总表》。 5.面试工作结束后,考生成绩在长春中医药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进行发布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六、录取和报到 (一)专业志愿与录取 1.报考设置2个专业志愿和1个调剂志愿,报名表中若未勾选调剂志愿,视为放弃调剂资格。 2.录取实行专业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报考专业志愿为准,按照面试分数从高到低录取,录取时面试分数相同按照考生面试专业能力水平分排序。如所报专业录取额满,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其他专业,调剂时按照考生面试综合素质分数从高到低录取;专业录取额满不服从专业调剂不予录取。 3.我校将于7月16日,在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拟录取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公布录取学生名单并发放《长春中医药大学第二学士学位录取通知书》。 (二)入学报到 被录取的新生须按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延期报到者,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说明延期报到原因,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延期报到申请经本人及家长签名后,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并电话告知学校办理。延期报到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两周,逾期不报到者,根据教育部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新生报到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进行现场核验: 1.本人签字确认的长春中医药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考生报名表(附件1)原件,需交给学校留存。 2.《长春中医药大学第二学士学位录取通知书》原件。 3.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4.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七、学生培养和管理 1.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教学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原则上不安排专业实习,不再享受学校本科生转专业政策。参照《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相关要求,制定专门的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 2.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上须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须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可发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3.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4.第二学士学位生在学生资助、收费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各专业学费标准以《长春中医药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为准。 八、监督机制 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选拔录取工作的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九、附则 1.拟录取的第二学士学位生必须符合我校录取专业体检要求,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或予以退学。 2.被录取的第二学位生当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个人档案必须同时调入长春中医药大学。各学院将对入学新生进行复查,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3.本简章由长春中医药大学招生委员会普通本专科教育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政策执行。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31-86172408 通讯地址:长春市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 长春中医药大学招生与就业处 邮政编码:130117
附件:1.长春中医药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考生报名表 2.长春中医药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考生报名汇总表 3.知情同意书 4.报名材料文件样式及命名规则
长春中医药大学 2023年4月28日
附件【附件1.长春中医药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考生报名表.doc】
附件【附件2.长春中医药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考生报名汇总表.xls】
附件【附件3.知情同意书.doc】
附件【附件4.报名材料文件样式及命名规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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