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关于做好2023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2023年选拔修读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第二学士学位学生选拔工作小组,由主管副校长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和相关学院。 二、招生计划与专业 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为9个专业,共180人,招生专业与计划见下表: 三、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2023年华北理工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无不良记录。 2.身心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3.报名专业要求见下表: 4.在填报专业志愿时,限报符合报考要求的1个专业。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4月28日9:00至6月20日24:00。 (二)报名流程 1.登录华北理工大学教务处主页下载《华北理工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三)报名资料 1.《华北理工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电子签名)。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申请表中所填写的成果、奖励等事项的佐证材料。 4.本人正面免冠头像证件照(蓝底小二寸)。 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报名材料或材料不合格者视为报名无效。申请者无论是否被录取,申请材料均不予以退回。 五、资格审核与专业考核 (一)资格审核 对于按照报名要求提交有效报名资料的考生,我校将分专业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资格审核依据考生本科阶段所有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各专业初审通过人数不超过该专业计划数的1.2倍。 考生于2023年7月25日登录华北理工大学教务处主页查询审核结果,学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二)专业考核 1.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不超过专业招生计划数时,不进行专业考核,符合要求者直接录取;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超过专业招生计划数时,我校组织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进行网上专业考核。 2.专业考核由考生申请报考的专业所在学院组织,主要考查考生对所报考专业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具体专业考核事宜在我校教务处主页公布。 六、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在学校第二学士学位学生选拔工作小组领导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 1.不需进行专业考核的考生,按报考专业直接录取; 2.进行网上专业考核的考生,按专业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专业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 七、报到和复查 1.被我校录取为修读第二学士学位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凭录取通知书到我校报到,在校学习期间档案关系转至学校。 2.入学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学生入学资格进行审查。 八、培养与毕业 1.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 2.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学生按照学校制定的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进行修读,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由华北理工大学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3.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但未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学校发给结业证书。 4.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参照学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5.第二学士学位生在校期间不得申请转专业。 九、收费标准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河北省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学校本科专业学费: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能源与动力工程、土木工程专业5300元/年/人,金融学专业5000元/年/人,中医学、预防医学专业5700元/年/人,中药学、护理学、会计学专业4600元/年/人。 十、附则 1.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上级有关部门依规处理。 2.此次备案的医学门类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学制为二年,其专业毕业生不能以该学历报考医师资格考试、护士资格考试。 3.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由第二学士学位学生选拔工作小组负责,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相关工作。 4.学校不组织、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与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有关的补习、辅导、讲座等。 5.因学校宿舍资源紧张,学校不提供宿舍,学生以走读形式参加学习。 6.本实施办法由学校第二学士学位学生选拔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华北理工大学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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