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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 掌握做题方法才是取得高分的关键!法学学长独家整理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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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0-11 12: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首经贸考研校 于 2022-10-11 12:27 编辑

学长介绍

大家好,我是已经上岸的Jack学长,我初试、复试排名前十,法学综合一140+,法学综合二130+,在专业课的总结和学习方法上具有一定的经验,可以帮助同学们高效有战略的复习。

今天主要讲名词解释题和简答题这两个题型的做题方法。在中间,进行讲法理学的串讲,民法的串讲,刑法的串讲以及经济法的串讲。

做题方法

在法学综合一、法学综合二中,一共考察四种题型,分别是名词解释题、简答题、论述题以及案例分析题。因此,我们在复习过程中,要把上述四种题型的做题方法掌握。掌握方法是取得高分的关键。

在学习做题方法之前的大前提是对于课本的内容的绝对熟悉。熟悉的程度就是合上书之后,自己能将课本上的内容按照自己的话复述一遍,且复述内容基本不差。对于课本内容熟悉是基础,是前提,是根基。否则,对课本内容不熟悉,学习做题方法就是做无用功。

1、名词解释题

(1)、总分总结构

一般来说,把一个名词解释清楚,你需要用到"总分总"结构:开头第一句话开门见山,对这一名词给出一句概括性解释,直接了当地告诉阅卷老师,这是一个"什么东西"。然后看一下字数,如果不够150字,然后对这个名词展开具体论述,可能涉及的方面有时间、背景、内容、特点、性质、原因等;最后要有概括提升的结尾句,既算是一个总结,也算是一种拔高。

比如说问什么叫做想象竞合犯。对想象竞合犯进行名词解释好,课本当中对于想象竞合犯,有一个概括性的解释,就是想一个行为触犯了两个不同的罪名,这一共才20字不到。

名词解释题一共8分,这20字能够把那八分都拿到手吗?那显然是不可能的,20字不可能拿到八分。所以说,此时想象竞合犯的这个概念当中,它不够150字,那么我们就再往下论述。比如说想象竞合犯的处罚的原则是什么,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我们可以把这个罗列到我们的名词解释当中。

(2)、5——6分钟,150~200字

名词解释考查对基础知识的掌握能力,不同于论述和分析,无需长篇大论。根据测算,一般一个名词解释用时5~6分钟,篇幅150~200字最为合适。

利用总分总结构,一段答下来即可,无需再分段。这样做的目的一方面是合理规划考场上的精力和时间,另一方面,名词解释考查的就是考生的概括能力,以简洁为上。

(3)、踩点给分

同所有的主观题一样,名词解释也是踩点给分的。一般来说,"总分总"结构的三段论基本能保证答题结构的完整,但在"分"的部分,要答的点比较多,可能会有遗漏,这就需要考生在复习过程中注意整理、全面记忆。此外,话语要简洁明了,每一句话都说得明确,说在点上,切忌模棱两可、重复啰嗦。

比如说我们的一个名词解释题,你得把握它的主体是谁,采用了什么样的行为。如果有什么主观色彩,考虑他是故意还是过失,都要把它把握好。

(4)、整理与积累

要想答好名词解释,在平时复习过程中要注意整理和积累。

一般来说,容易出名词解释的考点都是比较好判断的:首先必须得是名词,动词或其他词不会拿来出题;其次都是重点,比如重要的人物、事件、作品、制度、原理、法规等;再次是有话可说的,如果一个词书上只是提了一提,并没有展开论述,一般不会考,因为"无话可说"。通过以上三个特征的判断,你基本能做到对本学科的名词解释心中有数。

如果遇到不会的题目,在“总——分——总”的结构框架中的第一个总可以用的做题方法:拆分组合法。

拆分组合法就是再遇到不会的题目的情况下,用法言法语,将这个概念拆分,然后用他的上位概念抽象的表述出来。

拆分组合法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拆分阶段,第二个阶段是组合阶段。

比如说买卖合同,买卖合同这个名词是怎么去拆分组合呢?

合同的概念,合同就是协议。但是,我们没有背过买卖合同这个概念。那如果考场的时候真遇到了一个买卖合同的概念,应该怎么去处理这个名词解释?就要通过拆分组合法。

首先拆分买卖合同,根据它的名词或者说根据它的词性,我们也能拆分开什么买卖和合同,买卖合同,那最后的落脚点肯定是你得落到合同上。合同就是指的是什么的协议,买卖合同合同就是什么的协议。

主要就是为了就来处理买卖合同和怎么处理?拆分拆成了买卖和合同这两个词,那我们就分别对买卖和合同进行解释一下,什么叫做买卖?买卖是不就是一方交钱,一方交货。一方交钱交的是什么?就是支付对价,那一方交货?就是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所以我们说买卖就是指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另一方支付对价,这叫买卖。

包括对于合同来进行名词解释

合同,指的就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此时我们在我们就拆分阶段,把它拆分成买卖和合同,然后进行组合阶段,就把刚才所说的这两个概念把它组合起来,比如说组合成的就是买卖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一方当事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给他方他方支付价款啊或支付对价,而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民民事权利义务的关系的这样的协议,这叫做买卖合同。

以2020年考研经济法超纲题目政策性银行举例

拆分阶段:政策性+银行

最后落脚点在银行,即政策性银行是指~~~的金融机构/银行。

由于这是一个经济法的名词解释,因此必然带有经济法的属性。

政策性:政府为了促进经济发展,以贯彻经济政策为目标。

银行:依法成立的从事经营货币信贷等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

组合阶段:政策性银行是指政府为了促进经济发展,以贯彻经济政策为目标,依法成立的从事经营货币信贷等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
政策性银行被拆分成政策性和银行,在经济法当中考政策性银行,就要经济法方面靠。首先拆分拆分成政策性和银行。说白了,这个政策性银行是指什么的银行。

什么叫做政策?就是政府为了促进经济发展贯彻经济政策为目标而制定的一些策略。如果是在民法当中考政策性,就是促进民事领域的发展,或者说促进民事关系的发展。什么叫做银行?银行是从事什么货币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下面就进行组合阶段,拆分完了之后进入组合,那组合就是政策性银行,是指政府为了促进经济发展,以贯彻经济政策为目标,依法成立的从事经营,货币,信贷业务等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

再举例,司法规律:

司法规律=司法+规律,以规律作为落脚点。

司法的概念属于红宝书中的重要概念,具体是指司法,是指国家司法机关依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
规律一词属于我们熟悉的名词,规律是指事物之间的本质联系。

结合起来:司法规律是指国家司法机关依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所形成的的事物之间客观的、本质的联系。
总结:名词解释题还是要靠日常学习生活的积累,在复习过程中一定要扎实复习。考试过程中遇到名词解释尽量都有背上来,只有遇到不会的,再用这个做题方法。

司法规律可以拆分成司法和规律。什么叫做司法?司法是依据法定的职权和法定的程序,具体的去应用法律处理专门案件处理案件的这样一个专门的活动。什么叫做规律?规律,指的是事物之间本质的联系。司法规律,是指国家司法机关依据法定的职权和法定的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所形成的,事物之间客观的本质的联系。

(5)、真题演练

经济法主体(2020年考研真题)

经济法主体又称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依法享受权利(权力)和承担义务的社会实体。(总)
这个“总”,由于字数没有达到150字,因此对于该题,在作答时还需要进行补充。

经济法主体的范围包括国家机关、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企业内部组织和有关人员、公民及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等。(分)
它是经济法律关系构成的基本要素,是经济法律关系的直接参与者,既是经济权利(权力)的享有者,又是经济义务的承担者,是经济法律关系中最积极、最活跃的因素。(总)

最终成型答案:经济法主体又称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依法享受权利(权力)和承担义务的社会实体。经济法主体的范围包括国家机关、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企业内部组织和有关人员、公民及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等。它是经济法律关系构成的基本要素,是经济法律关系的直接参与者,既是经济权利(权力)的享有者,又是经济义务的承担者,是经济法律关系中最积极、最活跃的因素。(总共186字)

经济法主体又称为经济法关系的主体,甚至国家在协调本国经济运行中依法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社会实体。需要用我们的总分总的方法使字数达到150字。经济法主体的范围,包括国家机关,企业和或者说其他社会组织,企业内部组织和有关人员,公民及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等。可以自己发挥,合理增加字数。

经济法主体,或者说是经济法律关系当的基本构成要素,是经济法律关系当中的直接参与者,既是经济权利的享有者,也是经济义务的承担者,是经济法律关系当中最积极,最活跃的因素。

2、简答题

简答题一般来说位于试题的第二部分,基本考察对某些重要问题的掌握程度。难度中等偏低。这就要求考生在复习的时候要把课本重要问题梳理清楚,要比较扎实的记忆。

(1)、简答题定义框架答题法

定义——框架 ——总结
第一,先把简答题题干中涉及到的最重要的1-2个名词进行阐述,类似于“名词解释”。很多人省略了这一点,无意中丢失了很多的分数。
第二,按照要求,搭建框架进行回答。回答要点一般3-5点。
第三,进行简单的总结。

(2)、简答题答题示范

例如:简析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区别和联系。
第一,“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定义。就是你得先对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这两个名词先简单的进行解释一下。
第二,区别。
第三,联系。
第四,总结。

(3)、危机应对

当遇到自己没有见过,或者复习时遗漏的死角。这个时候不要惊慌。只要你平时认真复习了,基本你不会的,别人也基本如此。首先要有这个自信。其次,无限的向课本靠拢,将相关的你能够想到的内容,有条理的全部列出来,把困难抛给改卷老师。
总之就是一句话,遇到不会的,把题目转化为自己会的。

就是看着这个词,把能想到知识点,就把它往上写,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的清晰表现出来,这是我们说实在没有办法了,应该怎么办?其实一般往熟悉的内容,或者说向能联想到的内容上靠一般都是比较准确的,最起码说这种10分类型的题目能给你5-6分。

(4)、温馨提示

第一,在回答简答题的时候,一定要有头有尾,换言之,必须要进行核心名词含义的阐释。

第二,在回答的时候字数一般在500——800为佳,时间为15-20分钟。

第三,简答题为踩点给分,多写也不怕,只要自己觉得可能是采分点,就往上写。

简答题是踩点给分,多写也不用怕。只要是觉得有可能是得分点的,就往上写。这是我要强调一点,就是如果时间充足,能保证你把题目都做完,那么简答题,能想到什么就往上写什么,不用怕写错。

(5)、真题演练

简述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的区别(2020年真题)

明确答题思路:

分别解释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概念、简述二者的区别。

①首先要答“犯罪客体”、“犯罪对象”的概念。

犯罪客体是我国刑法所保护的、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犯罪客体包括一般客体、同类客体与直接客体。

犯罪对象是指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犯罪行为所作用的客观存在的具体人或者具体物。

②然后回答二者的具体区别

区别:犯罪客体决定犯罪性质,犯罪对象则未必。犯罪客体是任何犯罪的必要构成要件,而犯罪对象则仅仅是某些犯罪的必要构成要件。任何犯罪都会使犯罪客体受到危害,而犯罪对象则不一定受到损害。犯罪客体是犯罪分类的基础,犯罪对象则不是。

简述下犯罪原则的适用的三个条特点

对犯罪原则进行解释。

犯罪原则是法律的基础性的真理原理,或者为其他法的要素提供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的原理或出发点。

适用了三个特点,没有给过法律原则的三个特点,那么怎么办?如果真的不会的话,什么往会的上面去靠。法律原则适用的三个特点,我会法律原则的适用。我们在背过法律原则适用的时候,适用法律原则存在于法律运作的全过程,法律原则可以部分的适用。当两个原则发生部分碰撞的时候,可以不从程度的适用。当发生个案不公正的时候,法律原则可以排斥规则来适用,而我背过它的适用,对面什么只能适用法律原则,不能适用道德原则,政治原则和非法律原则。把背的全都往上写就可以了。

简述一下缔约过失责任和违约责任的不同之处

第一步、解释里面重点的名词。第一个叫缔约过失责任。第二个叫做违约责任。什么叫缔约过失责任?
第二步、根据问题,进行回答。
第三步、如果字数不够的话,总结一下。

关于法学专业名词和简答题的做题方法的讲解就先到这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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