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警官学院2022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为更好地服务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办函〔2022〕11号)文件精神,经教育厅批准,学院决定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培养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计划与学制 序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招生计划人数 | 招生总人数 | 学制 | 1 | 法学 | 030101K | 100 | 200 | 全日制学习两年 | 2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080901 | 50 | 3 | 信息安全 | 080904K | 50 |
二、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二)2022年湖北省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且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以及2020届、2021届湖北省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且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 (三)报考专业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 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四)身体和心理健康。学院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规定执行。新生报到后,将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入学资格复查,凡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有意报考我校的考生请于2022年8月5日-2022年8月13日登陆“湖北省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hubeierxuewei.gaokaobaoming.com)进行报名。 四、资格审查与考核录取 (一)资格审查。8月13-15日,学院教务处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审查学生报考资格。8月15日以后我院将在湖北警官学院校园网(网址:https://www.hbpa.edu.cn/)上公布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 (二)考试。8月15-20日,学院将对考生进行考核。对我院毕业考生,学院可根据在校期间成绩等情况,灵活制定考评办法;对跨校报考的考生须参加学院组织的线上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形式另行通知。 (三)录取。8月30日前,拟录取名单将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院按照学生在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系统中填写的地址发放邮寄通知书。新生入学时必须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报到,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五、学籍、修业和毕业管理 (一)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我院学籍管理系统统一管理。 (二)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明确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三)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颁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四)第二学士学位生在学生资助、收费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 六、工作要求 (一)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由教务处负责具体实施。学校纪委监察部门负责对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管理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 (三)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事宜和举办辅导班,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信息。 七、联系方式 校园网网址:https://www.hbpa.edu.cn/ 咨询电话:027-61630327 孔老师:13006370318 梅老师:18995605300 投诉电话:027-61630328 咨询QQ群:580852716
湖北警官学院 2022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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