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学院2022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2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和培养复合型人才,更好地为广大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就业创业能力,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我校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结合实际制定韶关学院2022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一、 招生专业及计划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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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专业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按“专业学费+学分学费”之和收取 |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2020、2021、2022届未就业毕业生。 (二)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
(三)每位考生限报一个专业,所报考的专业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四)身体健康,体检标准符合教育部、卫生部等文件规定的专业录取要求。 三、报名和面试 (一)报名时间:2022年7月25日—7月29日17:00截止报名。 (二)报名流程:通过微信扫一扫下面“韶关学院2022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码”,并按要求填写信息、上传《韶关学院2022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审核表》、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三)资格审核与专业面试 1.学校对报名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于2022年7月30日前在韶关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sgu.edu.cn/)及韶关学院学工在线微信公众号(sgxyxsc)公布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和具体专业面试事宜。 2.学校组织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进行网上专业面试,各专业面试着重考察学生的学习、沟通的能力及相关基础知识等。 3.面试时间:2022年8月3日 四、录取原则 (一)根据省有关文件要求及实施细则,在我校招生委员会的指导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校按照专业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取。若某招生专业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人数少于计划数,则不组织专业面试,全部录取。 (二)拟录取名单在韶关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sgu.edu.cn/)及韶关学院学工在线微信公众号(sgxyxsc)公布。 (三)最终录取结果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为准。 五、学籍管理 (一)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2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按照学校本科生相关管理规定管理。
(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学生按照学校制定的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进行修读,凡在修业年限内,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学校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三)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学校发给结业证书。
(四)退学的学生,学习未满一学年的,学校发给写实性学习证明;学习满一学年的,学校发给肄业证书。 六、入学与复查 (一)新生报到 获我校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凭录取通知书到我校报到。在校住宿学习,住宿费标准为600-2300元/学年。
(二)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参照教育部、卫计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故意隐瞒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冒名顶替者取消入学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上级有关部门依规处理。 (二)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由韶关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相关工作。 (三)本通知若与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不一致,最终以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为准。 (四)招生咨询电话:0751-8120066 (五)监督电话:0751-8120015,电子邮箱:sdjw@sgu.edu.cn (六)官网:韶关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sgu.edu.cn/) (七)官微:韶关学院学工在线(sgxyxsc) (七)招生工作电子邮箱:8120066@sgu.edu.cn 附件:韶关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审核表
韶关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7月22日
附件:韶关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审核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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