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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师范学院2022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2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云南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下达我校2022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 30 人,为做好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二、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1.我校2022年应届本科毕业且获得学士学位证和本科毕业证的理工类专业学生。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3.身体条件符合专业录取的要求。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2年7月1日8:00至2022年7月15日17:00止。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三)报名流程:请登录“曲靖师范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入口”(https:// xg.qjnu.edu.cn/xsfw/sys/zzzsappqjnu/login/index.do),进入“网上报名”,注册并登录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填写报名流程表。 1.报考类型、志愿填报及家庭地址信息填写清楚。 2.考生需在“招生类型”中选择“第二学士学位招生”。 3.考生须详细填写家庭地址信息和联系电话,方便及时送达录取通知书。 5.考生须通过电邮方式,提交书面材料审核电子材料。将材料清单所列材料的彩色扫描件电子版按顺序整理后合并为同一pdf 文档,命名为“身份证号后6 位-姓名-毕业学校 - 第二学 士学位申请材料 ,于报名结束后发送至qjnczb@163.com 四、其他要求: 1.本次报名只接受网上报名,考生通过报名系统报名,并按要求将材料清单中所列材料彩色扫描件发到指定电子邮箱,不需要邮寄。考生应对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报名材料须清晰、真实、完整,未按要求报名或材料不合要求者,视为报名无效。 2.请考生保存好申请材料原件,如被录取,入校报到时需携带材料原件复查。 四、资格审查 学校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初审合格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通过者方可参加学校组织的考核面试。 资格审查安排在 2022 年 7 月 15 日前完成,审查结果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至考生,在资格审查期间,考生可通过个人账号登陆报名系统自行查看,学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五、考核方式和成绩记录 (一)书面材料审核 1.考生签字确认的《曲靖师范学院2022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截图扫描件。 2.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扫描件。 3.本科阶段所有课程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本科教务部门公章)扫描件或者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项有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二)专业面试内容 由于疫情影响,采用网上或网下相结合的面试方式,着重考查学生的综合能力、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等内容。 (三)成绩记录 成绩记录采用百分制,考生书面材料审核评分占 50%,材料审核合格即得 50 分;专业面试评分占 50%,分值为 50 分。根据考生书面材料审核成绩加面试成绩评分求和为考生的综合成绩。 面试时间:2022 年 7 月 16 日起,具体时间安排将在教师教育学院网站招生信息专栏通知。 六、录取方法 (一)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同分处理办法:按照考生全国大学英语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结合考生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及综合表现,择优录取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预录取结果生效。 (二)考生身体条件符合专业录取的要求。专业体检标准依据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七、入学报到及学籍管理 (一)新生持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报到时间及相关要求以《录取通知书》上的规定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对相关申请材料原件进行复审,并进行身体检查。凡不符合申请资格或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 (四)第二学士学位教学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学校参照《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相关要求,制定专门的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 (五)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六)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七)第二学士学位生在学生资助、收费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 (八)学生在校就读期间按照教育部和我校有关规定进行日常管理。 八、毕业说明 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九、纪律要求 (一)学校将高度重视对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的规范管理,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和执纪问责。加强考核过程管理,认真落实招生监管责任,加强报名、面试考核、录取等环节的全程监督。对违反相关规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可能对学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并向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毕业院校通报;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学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曲靖师范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四)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云南省相关文件精神,认真贯彻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加强招生录取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及舆论监督。学校监督电话:0874-8998618。 (五)本办法由曲靖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云南省曲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江大道,曲靖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655011 咨* 传真号码:0874-8998692 曲靖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2 年 6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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