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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翻译的标准是什么? 翻译作为语言活动,不可肆意妄为,很多时候是不能“随心所译”的。它必须依据一定的语言规则和社会规范,才能成为有效的社会行为。这些语际意义转换的规范性制约条件 即为翻译标准,或翻译原则。从古至今,人们都将翻译标准视为指导翻译实践, 评价译文质量的尺度,关于翻译标准的讨论也从未停止过。 早在唐代,著名的佛经翻译家玄奘就提出了翻译“既须求真,又须喻俗”的观点,而中国人最为熟知的也许是严复的“信、达、雅”翻译标准了。1898 年,严复在《天演论•译例言》中提出“信、达、雅”乃“译事楷模”,“译事三难信达雅。求其信已大难矣。顾信矣不达。虽译犹不译也。......”“信达雅”三字简明扼要,反映了翻译中译文和原文的关系,也反映了译文与译文读者的关系,因而历经百年却一直被我国译界视为评价译文好坏的标准。 西方也很早就有了关于翻译标准的表述。1791年,在第一本用英语撰写的 系统研究翻译过程的著作《论翻译的原则》中,作者泰特勒(Alexander Fraser Tytler)就提出了著名的翻译三原则: (1)The translation should give a complete transcript of the ideas of the original work.(译文应完全传达出原作的思想内容); (2)The style and manner of writing should be of the same character with that of the original.(译文的文体与风格应与原文相同); (3)The translation should have the ease of the original composition.(译文应保持与原作同样的流畅)。可以看出,泰特勒的翻译三原则和严复的三字标准有异曲同工之妙。 此外,国内还有“神似论”、“化境说”、“信达切”、“翻译标准多元互 补论”等;国外也有"the transmigration of souls"(投胎转世),“dynamic equivalence”(动态对等)等关于翻译标准的学说与观点,可谓众说纷纭,千秋各异。 不管人们对于翻译标准的表述如何径庭有别,但“忠实”(faithfulness)作为翻译应遵循的基本准则始终是中外译者和翻译研究者的共识。《国际翻译工作 者联合会翻译工作者宪章》(THE TRANSLATOR'S CHARTER of The 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Translators)明确规定“忠实”为译者的责任和义务,即Every translation shall be faithful and render exactly the idea and formof the original — this fidelity constituting both a moral and legal obligation for the translator."(任何译文都应忠实于原意,准确表达原文的思想和形式,遵守这种 忠实的原则是翻译工作者法律上与道德上的义务)。 翻译中“忠实”包括信息的“传真”、表达的“准确”和语体的“适当”三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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