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培养复合型创新人才,我校研究决定2021年招收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主要招收2021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并同时具备以下所有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二)已获得本科毕业证书(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注册)和学士学位证书; (四)身体健康,符合国家相关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要求。 二、招生专业及联系方式
各招生专业(专业介绍见附件1)及联系方式如下: 序号 | 专业 | 联系人及电话 | 邮箱 | 1 | 政治学与行政学 | 吴老师15704310808 | 187158268@qq.com | 2 | 特殊教育 | 史老师15590507911 | 971162788@qq.com | 3 | 机械工程 | 贺老师13844887800 | 953972969@qq.com | 4 | 通信工程 | 孙老师17790054611 | sunhx83@ccu.edu.cn | 5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李老师13578701098 | 413338359@qq.com | 6 | 物联网工程 | 于老师17743138579 | yucj@ccu.edu.cn | 7 | 市场营销 | 朱老师13500890806 | 3187365@qq.com | 8 | 公共事业管理 | 谢老师13610786612 | 9185868@qq.com | 9 | 物流管理 | 肖老师15543490735 | 414283822@qq.com | 10 | 工业工程 | 于老师15590559922 | 953972969@qq.com | 11 | 音乐表演 | 郎老师18088630018 | 17786979@qq.com | 12 | 音乐学 | 陈老师18686660818 | 369937438@qq.com | 13 | 动画 | 张老师13504323055 | 105168040@qq.com | 14 | 旅游管理 | 王老师19904317133 | 123030006@qq.com |
注: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专业学费按普通本科专业学费标准执行,具体参照《长春大学2021 年招生章程》(https://zsb.ccu.edu.cn/recruitnews/560.html)。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方式 我校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不超过306人,每位考生可填报1个专业志愿。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考生需将以下材料发至各申报专业指定邮箱(详见第二部分招生专业及联系方式),无需邮寄纸质材料。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本人签字确认的《长春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附件2)扫描件。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扫描件。 以上材料要求彩色扫描,清晰完整,统一存储为一个压缩文件夹,并以“毕业学校+姓名+报考专业名称”命名,文件大小控制在50M以内,材料不全者,视为报名无效。 (二)资格审核 (三)考核测试 1.考试形式。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我校采取网上形式进行。
2.考试时间。考试具体时间按照各招生专业具体通知为准。
3.考核内容及程序。按照各招生专业制定的招生考试办法进行,最终录取信息将在长春大学教学信息网上公布。
四、培养及管理办法
1.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我校学籍管理系统,按照学校本科生相关管理规定统一进行管理。 2.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将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将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3.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颁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我校可发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4.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5.第二学士学位生在学生资助、收费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 五、其他
1.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取消报名、考试及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2.学校发放《长春大学第二学士学位录取通知书》,录取新生应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按时入学报到;报到时无法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3.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的报名及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4.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招生培训活动。 5.本招生考试办法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若与教育部和吉林省的相关规定不一致,最终以教育部和吉林省的相关规定为准。 六、监督机制
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和录取结果均报学校招生工作小组审定。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选拔录取工作的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长春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专业介绍 附件2:长春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 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 附件4: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申请流程 长春大学 202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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