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毕业生创造更多的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培养复合型人才。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 一、招生专业与计划 贵州民族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共3个专业招生,计划招生总数为60人,具体分布如下。 二、报名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身心健康,无违法违规行为。 (二)2021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2018年—2020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 (三)考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每名考生限报1个专业,多报视为无效。 三、报名方式及选拔程序 1.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请于2021年7月10日前将《贵州民族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附件1)、《贵州民族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信息表》(附件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PDF文件)、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扫描件(PDF文件)、本人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PDF文件)发送至各专业指定邮箱: 社会学专业:2227056263@qq.com; 旅游管理专业:931108964@qq.com; 法学专业:3186755506@qq.com; 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命名为“报名专业+姓名”,逾期将不再受理。 2.资格审查:我校将根据学籍、学位、报考专业等信息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核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审核结果于2021年7月16日前在贵州民族大学教务处官网进行公布。 3.考试:对于资格审查通过的学生,我校将按教育部相关规定举行选拔性考试,考试形式及具体时间将在贵州民族大学教务处官网另行通知。 4.录取:我校根据各考生在本专业的考试成绩排名(同专业同分同录)及专业招生计划数确定各专业预录取名单,经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组核查、报学校审批后将预录取名单在教务处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将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培养及管理 (一)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 (二)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须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须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三)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四)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五、监督机制 贵州民族大学严格遵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同时,学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选拔结果将第一时间向社会公示。 六、其他 (一)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上级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二)本招生简章由贵州民族大学教务处负责解释。 七、咨询及联系方式 旅游管理专业 王老师 18798725647 社会学专业 田老师 18111893834 法学专业 刘老师 15285157344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贵安新区大学城贵州民族大学教务处 邮政编码:550003 网址:http://jwc.gzmu.edu.cn/ 纪检监督电话:0851-8361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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