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华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等文件精神,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发挥办学特色和优势,对高校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学校决定2021年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简介 北华大学是吉林省省属规模最大的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吉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共建高校。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由原吉林师范学院、吉林医学院、吉林林学院、吉林电气化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而成。学校坐落在风景迷人的雾凇之都、中国魅力城市——吉林省吉林市。学校现有东、南、北三个校区和一所附属医院。占地面积269万平方米(含教学实验基地),建筑面积72.82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1亿元,馆藏图书372.9万册。设有28个学院,1个工程训练中心。现有各类全日制在校生26945人,其中硕士研究生2244人,本科生24165人,专科生51人,来华留学生485人。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并同时具备以下所有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二)获得的本科毕业证书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注册,获得的学士学位证书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注册。 (三)学生可报考与原本科类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 http://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考生报考专业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不符合者视为无效报考。 (四)电子信息工程、环境科学、风景园林、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车辆工程、新能源材料与器件、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等九个专业不接收第一学历专业为文史类、艺术类、体育类的考生报考。 (五)身体健康,符合国家相关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要求,在入学后,学校将进行身体复查。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学校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共有15个专业招生,总招生计划数为505人,各专业招生计划数设置如下: | | | | | | | | 法学
| 法学院
| | | | | | 心理学
| 教育科学学院
| | | | | | 汉语言文学
| 文学院
| | | |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文学院
| | | | |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 | | | | 物理学
| 理学院
| | | | | | 化学
| 理学院
| | | | | | 生物科学
| 理学院
| | | | | |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 | | | | 电子信息工程
|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 | | | | | 车辆工程
| 土木与交通学院
| | | | | | 环境科学
| 林学院
| | | | | | 风景园林
| 林学院
| | | | | | 会计学
| 经济管理学院
| | | | | | 物流管理
| 经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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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各专业招生人数将根据报名情况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确定。 各专业简介及咨询联系方式详见北华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招生查询——招生专业栏目)。 四、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方式 每位考生只能填报1个专业志愿,不设专业调剂。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需在 2021 年6月28日至7月10日期间完成报名。报名需上传本人相关材料,具体为: 1.本人签字确认的《北华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附件1)扫描件;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需扫描在同一张A4纸页面上); 3.本人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扫描件; 4.学士学位证书查询结果截图(往届毕业生须从学位网获取截图并提交学校审核;对应届毕业生不做此项要求); 5.未就业承诺书(附件2)。 以上材料要求彩色扫描,清晰完整,并按顺序形成1个PDF文件,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请按附件3“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资格审查材料样张”示例和顺序上传。上述材料不全、不实或不符合要求者,视为报名无效。考生无需邮寄纸质材料。 (二)资格审核 学校将在7月12日-16日期间,根据学历学位、报考专业等信息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7月16日在北华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公布。 (三)考核测试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核。 1.考核形式 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以学院为单位,采取网上远程面试考核形式进行。 2.考核时间 考试时间为2021年7月18日—19日,具体时间按照各学院具体工作方案为准,详细信息将于7月17日在北华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公布。 3.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大学外语水平测试和专业能力水平测试,面试考核成绩满分100分。 (1)大学外语水平测试。满分30分,主要考查考生基本的外国语应用能力。 (2)专业能力水平测试。满分70分,主要考查考生对报考专业的基本认知及潜在学习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对考生所报考专业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及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等情况的考查。 4.考试程序 (1)考试前确定考试平台和考核顺序,7月17日在北华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公布。 (2)面试时间为5-10分钟,到9分钟时记时员会提醒考生距答辩结束还有1分钟,到10分钟时由记时员要求考生停止答辩。 (3)面试结束后,考官根据考生答辩情况,按照评分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考核成绩在北华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公示。 (4)考核合格者成绩公示无误后,学校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在学校招生就业信息网站进行发布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五、录取 (一)录取原则:录取实行分数优先原则,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录取通知书将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网报时填写的通讯地址邮寄发放。 六、报到入学 被录取的新生须按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延期报到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请假申请,说明延期报到原因,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延期报到申请须经本人及家长签名后提交录取专业所在学院,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延期报到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七天,逾期不报到者,根据教育部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新生报到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进行现场核验: (一)本人签字确认的《北华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原件(需提交学院存档)。 (二)《北华大学第二学士学位录取通知书》原件(需提交学院存档)。 (三)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四)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七、学生管理与毕业 (一)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我校学籍管理系统,按照学校本科生相关管理规定统一进行管理。 (二)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将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将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三)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颁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我校发给肄业证书。 (四)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五)第二学士学位生在学生资助、收费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普通本科生执行。 (六)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根据实际录取人数进行编班学习,实行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总学分视专业实际确定为60-80学分之间,拟开设20-30门课程,其中文、法、管理及艺术学门类专业的实践教学比重不少于20%,理学、工学门类专业的实践教学比重不少于30%,各专业的选修课比例不低于20%。除会计学、物流管理等两个专业适当安排了集中性实习实践外,原则上各专业不安排专业实习。我校所有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均设置毕业论文(设计)环节。 八、附则 (一)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取消报名、考试及录取资格。 (二)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的报名及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招生培训活动。 (四)本招生考试办法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若与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不一致,最终以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为准。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32-64608596 通讯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滨江东路3999号北华大学招生就业处
附件1:北华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 附件2:未就业承诺书 附件3: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资格审查材料样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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