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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招收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要求,结合我校人才培养目标和办学条件,经研究决定,我校2021年继续开展全日制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招收对象 2021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已落实就业去向(含升学)的应届毕业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二、招收专业计划及报名条件 经研究决定,我校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共设9个专业,计划招收100人,各专业计划招收人数及学费标准如下。
| 培养学院 | 计划招收人数 | 学费标准 |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10 | 5500元/年 |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10 | 5500元/年 | |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 10 | 5500元/年 | | 计算机学院 | 15 | 5500元/年 | | 经济管理学院 | 10 | 5000元/年 | | 经济管理学院 | 10 | 5000元/年 | | 软件学院 | 15 | 10000元/年 | |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 10 | 5500元/年 | | 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学院 | 10 | 5500元/年 |
考生限填报不超过2个专业。依据教育部关于报考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关规定,考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填报专业限制条件详见附件)。 各专业对考生的身体条件要求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2021年6月4日9:00至6月15日24:00,考生可登录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报名平台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报名平台网址: https://baoming.buaa.edu.cn,考生在校外需使用北航VPN和统一认证账号登录报名系统,报名系统用户名为考生在我校本科阶段的学号,初始密码为考生身份证号,建议考生首次登录系统后及时修改密码。 2.在报名系统中填写的申请表包含如下几个部分: (1)基本信息:考生需在报名系统提示下提交本人1寸免冠证件照(电子版)、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通讯地址等信息,并填报专业志愿。其他基本信息可通过系统自动生成,无需考生再填写; (2)个人荣誉与奖励:考生须如实填写本科学习阶段院级及以上荣誉和奖励情况,并将对应获奖证明扫描件通过“附件”栏上传系统。获奖证明材料作为选拔考核的重要参考,不上传相关证明者视为获奖信息无效; (3)等级证书:考生须如实填写所获的学科能力等级、技术能力等级等相关情况,并将对应证明扫描件通过“附件”栏上传系统。证明材料作为选拔考核的重要参考,不上传相关证明者视为等级信息无效; (4)个人陈述:考生须撰写800字以内的个人陈述,并将电子版填入报名系统中对应位置,主要内容可包括考生本科阶段的学习实践经历和成长发展经历等。 (5)学习规划:考生须撰写800字以内的学习规划,并将电子版填入报名系统中对应位置,主要内容可包括考生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学习基础与学习计划等。 以上信息在系统内填写完毕后,考生需下载打印申请表,在“本人确认”栏签字确认,并将完整版扫描件(须清晰可辨)上传系统方视为报名有效。申请表内容将作为考生选拔考核的重要参考,请考生务必按要求认真准确填写相关内容。 四、考核及录取办法 1.材料初审 学校对考生在系统填报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如因申报信息不符合相关报考条件导致审核不通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初审结果将于6月21日后通知考生,请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结果。 2.选拔考核 学校根据通过初审考生所填报的志愿,分别组织专家进行材料评审,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重点考察考生的学业水平和知识结构,主要依据为考生2021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排名和本科阶段的课程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院教务部门统一提供,无需考生本人提交);第二部分重点考察考生的培养潜质和综合素质,主要依据为考生提交的报名表及支撑材料。总成绩中,第一部分占80%,第二部分占20%。 3.录取办法 我校根据考生报考专业、材料评审总成绩(保留1位小数)及各专业招收计划,按照志愿优先,分数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若材料总成绩相同,优先比较第一部分评审成绩。 备注:依据志愿优先、分数排序的录取规则,若招生专业第一志愿报考人数超过该专业招生计划数,则只组织第一志愿报考该专业考生材料评审,不再组织第二志愿报考该专业考生材料评审。 五、入学 1.已录取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2021级本科新生报到的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具体报到要求以发放的录取通知书等材料相关说明为准。 2.考生须在2021年入学报到前取得我校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并在报到时提供原件进行核验。未取得相应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3.入学报到后,同时具有其他本科或研究生在读学籍、已就业或有其他原因而无法在学信网注册学校学籍者,取消录取资格。 4.未能在报到日期截止后的两周内完成报到手续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放弃入学资格和中途退学的学生,依据上级主管部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其他说明 1.我校严格依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有关标准收取学费,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 2.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第二学士学位的报名和录取资格。 3.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具体由各相关学院制定专门培养方案。依据教育部关于第二学士学位培养的相关规定,学生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学校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 对于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学生,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发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4. 本通知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咨*内容 | 部门 | 咨*电话 | 招生政策咨* | 招生就业处 | * | 专业培养方案咨*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010-82317231 |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 010-61716774 | 计算机学院 | 010-82338423 | 经济管理学院 | 010-82317831 | 软件学院 | 010-82314881 |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 13810643192 | 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学院 | 13521133611 |
监督电话:010-82338240、010-* 集中咨*时间: 2021年6月4日—6月15日,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附件: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限制条件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就业处 2021年6月3日
附件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 报名限制条件
专业代码 | 招收专业 | 限制填报的专业(获以下学士学位者不得填报) | 080701 | 电子信息工程 | 080701-电子信息工程;080702-电子科学与技术;080703-通信工程;080704-微电子科学与工程;080705-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080710-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080712-电磁场与无线技术 | 081801 | 交通运输 (民航信息工程) | 081801-交通运输;081805-飞行技术 | 080501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080501-能源与动力工程 | 08090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0809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0902-软件工程;080904-信息安全 | 120103 | 工程管理 | 120102-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120103-工程管理 | 120203 | 会计学 | 120201-工商管理;120203-会计学 | 080902 | 软件工程 | 0809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0902-软件工程;080904-信息安全 | 080904 | 信息安全 | 0809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0902-软件工程;080904-信息安全 | 080704 |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 080701-电子信息工程;080702-电子科学与技术;080703-通信工程;080704-微电子科学与工程;080705-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080710-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080712-电磁场与无线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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