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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政法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我校决定开展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培养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专业与计划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二)西北政法大学2021年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本科阶段在校表现良好,能在2021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三)学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四)考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方式 (一)时间:2021年5月17日—2021年5月26日。 (二)报名流程: 2.考生须将以下材料于5月26日前提交至所在学院毕业班辅导员老师处报名。报名结束后,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本科招生办公室,未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者视为报名无效。 (1)本人签字确认的《西北政法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表》(见附件)原件。 (2)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页)。 四、录取与入学 (一)录取 1.报名结束后,招生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共同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在西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 2.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免试录取;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则以报名考生本科期间必修课加权学分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必修课加权学分成绩同分时,以报名考生毕业论文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如必修课加权学分成绩与毕业论文成绩均同分,则进行面试(面试事宜另行通知),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3.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组审议通过后,在西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公示无异议,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入学 1.新生按照《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进行报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前向我校招生办公室请假。请假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报到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进行现场核验: (1)《录取通知书》原件。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3)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3.新生入学后,因同时具有其他本科或研究生在读学籍以及其他原因而无法在学信网注册学校学籍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所有新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学生管理与毕业 (一)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学校学籍管理系统。 (二)学生在修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课程,符合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授予注明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毕业证书;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颁发标识第二学士学位的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延长学习时间,也不实行留级制度,发放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三)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纳入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管理体系,所有学生进行集中住宿、统一管理。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享有全日制本科生的权利和义务,同时须遵守学生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 (四)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中途退学的,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学习期间报考研究生相关事宜按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要求执行。 六、收费标准及资助 (一)第二学士学位学生收费标准与全日制四年制同专业本科生一致,具体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以上级部门审定公示为准。 (二)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社会奖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学费缓缴等多种方式并举的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七、组织领导与监督机制 (一)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组全面领导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招生录取工作,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相关工作。 (二)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管理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招生工作过程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选拔条件、选拔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对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9-88182234。 (三)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报名,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入学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八、联系方式 西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电话:029-88182275 传真:029-88182277 本科招生网:https://bkzn.nwupl.edu.cn/ 微信公众平台:西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 邮箱:zsb2275@163.com 招生计划以上级部门核定为准,最终解释权归西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若教育部调整招生政策,以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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