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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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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16 21: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三般朝典 于 2020-7-16 21:57 编辑

华东政法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的就业创业能力,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相关规定,2020年我校将开展全日制法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现将有关招生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华东政法大学非法学专业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
学制
就读地点
法学
100
两年
松江校区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7月25日止
(二)报名方式:毕业生须将以下材料发送至招生办邮箱zsb@ecupl.edu.cn
1.《华东政法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附件1)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
3.个人基本信息情况表(附件2)
四、录取
(一)成绩审核。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实际情况,招录方式采取成绩审核制的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生遵循个人自愿原则,在规定日期前通过电子邮件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学校对所有报名的毕业生报考资料进行审核。
(二)录取。如报名审核通过的人数超过公布招生计划,以“绩点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即以毕业生大学四年公共基础课的总绩点为依据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遇末位毕业生公共基础课的总绩点相同,则在同绩点毕业生中再依据其大学四年成绩总绩点进行比较。
五、收费标准
每学年收取学费6500元,住宿费1200元,教材费等另收。
六、毕业及学位授予
学籍管理按照华东政法大学有关规定执行。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学校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七、监督机制
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监督电话021-62071778、57090496。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上海市松江区龙源路555号华东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明志楼A210),邮政编码:201620
招生办邮箱:zsb@ecupl.edu.cn
招生办咨询电话:021-57090220
教务处邮箱:
xiaoji@ecupl.edu.cn(公共基础课总绩点事宜)


                        华东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0年7月






    国民教育系列承认的学历在高等教育方面有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四个层次,从学历系列上讲主要包括专科、本科、第二学士学位班、研究生班(目前已停办)、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六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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