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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办法暂行规定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有利于人才培养及学科发展的原则,特制定我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办法暂行规定。 一、2017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治平 副组长:高志前 王红亮 唐书恒 刘志华 成 员:李胜利 许 浩 罗万静 张元福 胡景宏 陶 树 二、复试对象 凡报考我院且初试总成绩和单科成绩均达到国家线的考生全部可以参加复试。 三、复试办法 所有考生统一进行复试,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考生面试按考生编号顺序(考虑到候考教室和楼道容量,本校应届生全部排到后边),由引导员随机安排面试考场,面试教师由学院专业教师组成,每个面试小组教师由学院各学科专业教师组成。面试考核内容包括:英语能力及专业知识。英语能力主要考察学生口语和专业文献阅读翻译;专业知识主要考察学生对本学科专业的了解与掌握情况。 四、录取方式 我院复试成绩包括专业课笔试100分(同等学历及跨专业考生专业课加试与专业课笔试成绩计平均分),外语口语、听力100分,专业综合面试100分,复试成绩共计300分,按总成绩(初试成绩500分+复试成绩300分)排序录取。 五、有下列情况者将不予录取 1、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 2、复试环节中单科成绩不及格,体检不合格不能录取; 3、复试过程有舞弊行为者; 4、没有导师接收者。 六、导师招生数额限定 为保证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结合往年招生实际情况,按学校规定每个导师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人,其中每位导师至少*士生,并由学院派到三大油公司研究院做论文。 对科研项目较多,经费较充足且报考合格生源较多的教师可适当放宽,外聘导师限招专业学位硕士。 按此原则现规定每个导师限招5人,最多不超过6人(仅限第一志愿报考的学生)。 首次招生的新指导教师最多可招3人。 外聘导师最多可招2人(专业学位)。 合格生源不足5人的导师向内调剂接收的人数不得多于3人。 能源学院 2017年3月20日 能源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 能源学院所有上线(国家线)考生均可参加复试。复试名单及初试成绩见附件。 一、 资格审查 3月20—3月27日上午11:00前(工作日)(本校应届生资格审查截止时间是24日下午5:00前),带两张1寸照片及以下材料来能源学院院办(测试楼216)报到,进行资格审查。 1、准考证(原件、复印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纸型为A4纸,身份证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 3、应届生还需携带本人学生证原件、复印件和学信网上的学籍认证报告单(毕业证书需于开学报到时向学院提供原件与复印件),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原件; 4、往届生还需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学信网上的学历认证报告单,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存放管理部门公章)。 资格审查时需交100元/人的复试费,现场用支付宝支付。 二、专业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3月27日(星期一)下午1:30到测试楼215候考,本校应届生请在3:30以后候考(教室空间有限,以避免大家都挤在楼道或教室内)。由引导员安排进入考场进行复试。 专业面试及外语口试,要求教师根据考生大学四年期间的学习成绩,了解学生专业背景、对本专业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科研工作能力、今后的研究计划等,按复试小组进行复试,请各复试教师认真对待,严格把关。 面试强调对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考查,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以适当加分,记入复试成绩。请同学们提前做好准备。 外语口语测试分两部分,第一部分:每人限1分钟进行自我介绍(提醒:超时可能影响这部分的成绩)。第二部分:由复试教师现场选择相应的外文文献进行测试,据现场表现评定成绩。 三、专业笔试 3月28日(星期二)下午2:00-4:00专业课笔试 考试地点在综合楼801、802、803,请提前15分钟到考场查看自已所在考场及座位安排,以免影响考试。考生带初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双证进入考场。考试期间严禁携带与考试有关的任何物品,包括手机、字典、相关书籍。 复试科目及拟报导师请在资格审查时报给我们。 复试科目及加试科目可在下列科目中任选,复试及加试科目不能与初试重复,否则复试成绩无效 选考科目 四、体检 请考生携带资格审查时领取的体检表在校医院体检,具体注意事项安排及收费标准资格审查时在办公室查看。 五、同等学历及跨专业加试 考试时间、地点在复试时通知,选择科目应与初试和复试笔试不同,每科2小时,共4小时。 声明:诚信考试,复试过程中如有舞弊行为,不予录取! 复试笔试及加试专业课不及格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不予录取。
附件:
能源复试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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