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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根据《重庆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重大校研[2015]3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今年的招生规模,确定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原则 1.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2.报考我院硕士研究生的复试资格基本分数线以学校划定的学科门类基本分数线为准,我院不再进行二次划线,实行差额选拔录取。 二、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重庆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意见”精神,成立我院2015级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复试工作。 组长:王时龙 副组长:朱才朝,王勇勤 成员:谢心灵,陈晓慧,唐倩,任亨斌, 汤宝平,陶桂宝 电话:023-65106174 2、复试分综合笔试(含外语听力)和综合面试(含外语口语)两个阶段。参加复试的考生于2015年3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到机械工程学院(A区第七教学大楼)325教室报到、资格审查及交复试费。 3、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先进行第一阶段的综合笔试(含外语听力)。综合笔试(含外语听力)满分为250分,150分为及格。综合笔试成绩不合格(低于150分)不得进入综合面试。综合笔试时间为2015年3月18日晚上19:00~22:00,具体地点及分组名单报到时见复试安排。 4、综合笔试合格的考生,进入第二阶段综合面试。综合面试(含外语口语)满分为150分,90分为及格,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综合面试时间为2015年3月19日下午14:30开始,参加第二阶段综合面试的考生名单、分组情况及面试地点于2105年3月19号13:00点前在机械工程学院(A区第七教学大楼)325教室张榜公布。 5、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本校应届生除外),凭复试通知书(含电子照片)于2015年3月18日到时学校A区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35元,体检前请不要吃早饭。 四、录取办法 1、复试结束后,将考生的初试成绩与复试综合笔试成绩、复试综合面试成绩相加作为考生的最终考试成绩,最终成绩计算规则:最终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综合笔试成绩+复试综合面试成绩)/900)*100。 2、根据考生所报考的专业、类型,按最终成绩分专业、分类型进行排序,于2015年3月21日上午12:00公示最终结果。 复试综合笔试、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同等学力考生(含本科结业生、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加试课程中任一门课程不及格者,均不予录取。
3、根据我校相关规定,我院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分A(70%)、C(30%)两个等级,按照复试后的最终成绩确定(推免生、优秀夏令营营员为A等学业奖学金)。 第二学年和第三学年学业奖学金分A(50%)、B(40%) 、C(10%)三个等级;将根据研究生的学习成绩和科研情况按照学院的相关文件执行. 五、调剂 我院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接收校外调剂考生,调剂具体要求按照学校规定执行。申请调剂的考生需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注册并提交申请,调剂报名申请截止2015年3月15日下午17:00,过时不在接受调剂申请。申请调剂的考生经学校研招办和学院审核通过后同步参加本次复试。 六、今年学校下达我院研究生招生计划及已拟录取情况 专业编号 | 专业名称 | 招生 人数 | 拟录推 免生人数 | 拟录夏令 营人数 | 本次应 招生人数 | 080200 | 机械工程 | 120 | 61 | 7 | 52 | 0802Z1 | 机械工程(工业工程) | 14 | 9 | 1 | 4 | 085201 | 机械工程领域 | 86 | 10 | 1 | 75 | 085236 | 工业工程领域 | 13 | 6 | | 7 | 085240 | 物流工程领域 | 30 | 2 | | 28 | 120100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8 | 5 | | 3 |
七、复议 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5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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