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
2.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且在全国推免系统报考我校物理科学与核能工程学院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 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专业基础、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4.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不端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二、申请办法
1. 申请者须完整、真实填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
2015年研究生申请表》(附件一)和《物理科学与核能工程学院
2015年接收推免研究生申请信息简表》(附件二),并
[url=mailto:%E5%9C%A89%E6%9C%8824%E6%97%A5%E5%89%8D%E5%B0%86%E7%94%B5%E5%AD%90%E7%89%88%E5%8F%91%E8%87%B3wloffice@buaa.edu.cn]于10月18日前将电子版发至wloffice@buaa.edu.cn[/url],文件命名方式:“姓名
+申请表”、“姓名
+简表”
; 2. 申请者须及时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网上支付、填写志愿等步骤,网报志愿须与纸质材料填写志愿一致。北航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必须进“推免服务系统”填写相关信息。于10月18日前将以下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不装订)寄(送)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物理科学与核能工程学院教学区老主楼318室,邮政编码100191,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10-82317935
1)填写完毕且本人亲笔签名的《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2015年研究生申请表》;
2)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本人自述(限1000字以内)一份;
3)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人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一份(原件)和本人在校学习成绩排名(学院本专业年级排名和专业总人数)证明(原件);
4)若有本人在学期间学科竞赛、科技活动或其它获奖证明、具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出版物等,提交复印件一份;
5)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复印在同一页面);
6)近一个月内由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格检查表(样式参见附件三)。
三、复试安排
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对申请者各项材料(含体格检查表及推免服务系统填写的网上报名志愿)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复试名单,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放复试通知。接到“推免服务系统”复试通知的申请者,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接受学院的复试通知。学院将对接受复试通知的申请者组织复试,申请者复试时需交纳复试费100元/人。
(一)复试时间: 10月19日-10月25日期间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我校和我院网站通知。
(二)复试形式: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长约20-30分钟)
(三)复试内容:
1)科目一:外语听说能力(含日常口语和专业英语);
2)科目二:专业知识掌握情况;
3)科目三:综合素质。
(四)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特别注意:单科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四、拟录取办法
录取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进行,单科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学院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的申请者发放待录取通知。接到“推免服务系统”待录取通知的申请者,应在学院要求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确认,否则学院可撤回待录取;
2.已获得我院发放的“拟接收证明”的申请者,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北航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均须执行本规定;
3.申请者一旦接受待录取通知,则不可再接受其它志愿的待录取通知;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列为统考生;
4.被拟录取的申请者需在次年的三月份与我院联系,确认资格审查、领取协议、政审、录取等相关事宜;
5.申请者须及时关注“推免服务系统”、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学院网站公布的有关通知,务必保证手机号码填写正确,并保持手机畅通;
6.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
1)体检审核未通过;
2)政审不合格;
3)未按时提交培养协议、人事档案或毕业证书等需要提供的材料;
4)提供虚假信息。
7.未尽事宜遵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相关规定,其它与复试相关事项请与物理科学与核能工程学院联系。
附件一:2015年推免生申请表
附件二:申请信息简表
附件三:体格检查表样式
物理科学与核能工程学院
2014.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