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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民族大学 201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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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3 13: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南民族大学
201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3号)及《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特制定中南民族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各学院要认真总结2010年复试工作的经验,高度重视复试在研究生选拔中的重要性,充分保障导师在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的权利;进一步完善2011年硕士生复试细则,规范复试工作程序,制订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和标准,使考察范围更加全面,考察方法更加多样化和个性化,更加突出对考生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特别是创新能力的考核。
如何做好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选拔、培养工作是我校面临的新课题,要给予足够的重视。*士研究生的学院要制订区别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复试方案,采取有针对性的复试方式,重点考查考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一、基本要求
硕士生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和复试都是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高度重视复试工作。
1.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复试合格者,方可录取。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学生不再参加本次复试,其毕业体检结论适用于复试环节中对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
2.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1.2左右
3.复试成绩权重(初试和复试权重之和为1)为:20%
4.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学校、学院二级管理体制。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各学院主管研究生教学的院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组长由主管校领导担任;各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组长由主管研究生教学的院领导担任;各专业成立研究生复试小组,由专业指导组长牵头。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确定复试的基本要求、工作流程,各学院根据“复试办法”,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实施方案,使复试工作过程有章可循,规范有序。
学校的复试办法通过研究生处(部)网站向考生公布,各学院复试实施方案通过本学院网站向考生公布,并在复试前将纸质文本张贴在学院公告信息栏。
5.复试费用:按照湖北省物价局审批的标准,每位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100元,体检费50元,各学院不得超标准收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不另外收费。
二、基本程序
1.研究生处(部)根据国家发改委、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规模,按照考生初试成绩和201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向各学院分配2011年各专业招生指标。
2.各学院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经研究生处(部)审核合格后,通过研究生处(部)网站公示,并及时发放复试通知。各学院复试前,应在本单位网站显著位置公示复试、录取方案及工作细则。
今年不再向考生寄发纸质复试通知书,一律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复试考生发送电子版复试通知。为避免遗漏,各学院还需电话通知一志愿复试考生(考生联系方式由研招办提供)。
3.各学院根据“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按照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复试。复试包括笔试、面试及外语水平测试。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还须加试2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4.各学院的复试结果和拟录取名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送交研招办。
5.研招办依据教育部、湖北省招办和学校的规定,对各学院的复试结果和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由审核人、负责人签字后存档。
研招办汇总各学院拟录取名单,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
6.研招办在规定时间内,按招生工作流程,向湖北省招办和教育部上报拟录取名单。
7.经教育部审批后,研招办向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8.学校与定向、委培研究生签订相关协议书,对非定向研究生和自筹经费研究生进行调档并组织政审。各学院对所有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的时间、形式、内容及要求
1.复试时间:2011年4月16日、17日(星期六、星期天)
2.复试要求:
(1)各学院要严格复核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和学历证书(2011年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入学时交验本科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
(2)按专业组织面试,面试小组由3至5名教师(研究生导师不少于2/3组成。要根据学科特点,认真研究面试的内容、方法、评分规则等。面试过程要有记录。面试结束后,面试小组成员须在面试记录上签字。
(3)复试阶段所有材料由各学院至少保留三学年(未录取的考生材料保存一年)。
各学院送交研招办的纸质材料(具体送交时间附后)包括:
A.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成员名单(附电子文本);
B.复试录取方案及实施细则(附电子文本);
C.各专业复试小组成员名单及复试具体操作办法(附电子文本);
D.各专业复试最终总评成绩(附电子文本);
3.复试的形式和内容:
(1)笔试:考试科目以我校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的为准。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复试试题的命制、印制、封装,统一安排考试,承担试题的安全保密责任,确保公平公正。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初试科目中未设置数学的考生,调入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专业,需在复试中加试数学。
(2)面试:各学院分专业进行。面试时要认真复核考生的准考证、学历证书(2011年应届本科生须核查学生证)和身份证件。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题目由各学院自行命制,专人保管,面试开始前当众启封。
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msohtml1/01/clip_image002.gif
综合素质考察之外还需要对考生实验能力考核的,由各学院自行组织。考核成绩记入面试成绩。实验能力考核与综合素质考察成绩满分各为50分。
(3)英语水平测试:
非英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英语水平测试,满分为100分,以测试英语听力水平为主。
由外语学院组织测试,测试成绩由研招办向各学院提供。
(4)同等学力加试:
对同等学力考生,除复试外,还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不加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每门9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得录取。加试试题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
4.体检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附件)和教育部、 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学校统一安排体检。体检异常的,入学前进行复查;复查仍然不合格的,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体检工作由校医院负责。
四、考生资格审查
各学院复试时要对考生的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提供下列证件:
(1)准考证;
(2)身份证;
(3)学历证书:
A.2011年(普通、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B.往届毕业生、自考生、网络教育考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或原发证单位出具的“毕业证明书”原件。也可以出具经国家验证的学历证书验证信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的“学历查询”栏目利用计算机自行打印,具体查询方法见该网站公告。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国家不承认的毕业证书,复试时不予认可。
毕业证书遗失的,原发证单位颁发的“毕业证明书”与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的在职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其脱产学习的书面证明。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低于180分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是否录取,原则上应以综合成绩为依据。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总分×80% +[(复试成绩总分)÷3×5]×20%
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总分”只计算统考科目的成绩,不计算原报考单位的自命题科目成绩。
2.各学院要严格执行招生指标限额,未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规模。
3. 考生的少数民族成分以网报时填写的为准,虚假成分及复试时更改的无效。
4.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非在职考生人事档案及户口转入我校,在职考生人事档案及户口由定向单位保管。党团组织关系第一年基础培训时需转至培养单位(西南大学),考核合格后组织关系转至我校。
5. 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6.被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7.被拟录取的新生如要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属学院同意,研究生处(部)批准,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六、我校全面推行研究生奖学金制度,资助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定向培养、委托培养(不含“双少”研究生)研究生不参与奖学金的评定。被录取的新生应在入学报到时足额缴纳学费,开学后按照奖学金等次由财务处和研究生处(部)发放奖学金。
第一学年奖学金确定办法:学校根据各学院、专业的实际招生人数,按奖学金设置的各等次比例,分配各学院及专业享受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研究生人数,学院依据报考志愿、入学考试成绩等因素确定奖学金等次;奖学金评定以推免生和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优先为原则;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奖学金以统考科目成绩加上复试成绩进行评定,具体评定实施细则由各学院自行制订。
七、复试的监督与责任追究
1.实行全程监督制度。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参与复试过程的各个环节,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地监督。
举报电话:监察处027-67843806
研究生处(部)027-67843396
2.实行巡视制度。研究生处(部)将派工作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加强监督。
3.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各学院要建立健全复试规章制度,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4.为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必须保证考生咨询、申诉、检举渠道的畅通。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对本单位复试结果负责。对于考生提出的疑问,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应及时答复;对于因争议较大而不能确定是否录取的考生,由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中南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一一年四月六
附件:
1.201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时间安排
2.
各学院办公地点及联系办法
3. 201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在职考生)脱产学习审批表
4. 2011年招收硕士研究生考生政治思想鉴定表
附件1
中南民族大学
201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时间安排
4月16日
上午8:00
1、报到(持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证)
“双少”、“骨干计划”考生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部网站自行下载“委托或定向培养协议书” 或“定向培养协议书”。复试后10日内交至我校研招办。
报到地点:各学院办公室
2交纳复试费用
150/(含复试费100元、体检费50元)
9:00
专业课笔试——地点由各学院安排并提前公示
14:30
专业综合面试——地点由各学院安排并提前公示
4月17日
上午8:30
体检——体检表由校医院提供
地点:中南民族大学校医院(学校大门对面)
要求: (1)空腹
(2)一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彩色、黑白均可)
(3)提供体检费缴纳凭证
(4)体检表上须注明“所属学院”和“专业”
14:10—14:50
英语听力测试——由外语学院组织实施

地点:10号教学楼(请于测试前1天下午到10号楼1楼查找具体测试地点)
15:10—18:10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地点在各学院
附件2
各学院办公地点及联系办法
  
招生专业(专业代码)
  
招生学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法学理论(030101)
  
法学院
  
2号教学楼1
  
老师
  
  
027-67842770-8001
  
15972073799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030103
  
  
经济法学(030107
  
  
中国哲学(010102
  
  
★法律(非法学)(035101
  
  
★法律(法学)(035102
  
  
社会学(030301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5号教学楼副楼
老师
027-67843791
  
13277958775
  
民族学(030401
  
  
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030402
  
  
中国少数民族史(030404
  
  
历史文献学(060104
  
  
专门史(060105
  
  
宗教学(010107
  
  
中国古代史(060106
  
  
★社会工作硕士(035200
  
  
教育学原理(040101
  
公共管理学院
  
5号教学楼3
老师
027-67842677
  
15071002875
  
行政管理(120401
  
  
教育经济与管理(120403
  
  
★心理健康教育—教育硕士(045116
  
  
★公共管理硕士(125200
  
  
旅游管理(120203
  
管理学院
  
5号教学楼3
老师
027-67843646
  
15871766959
  
企业管理(120202
  
  
★工商管理硕士(125100
  
  
西方经济学(020104
  
经济学院
  
15号教学楼10
覃老师
027-67842744
  
13469990246
  
区域经济学(020202
  
  
中国少数民族经济(030403
  
  
文艺学(050101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1号教学楼1
老师
027-67842696
  
13007194852
  
中国古代文学(050105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050107
  
  
民俗学(030304
  
  
汉语言文字学(050103
  
  
传播学(050302
  
  
中国少数民族艺术(030405
  
美术学院
  
12号教学楼1
老师
027-67843971
  
15377528851
  
设计艺术学(050404
  
  
等离子体物理(070204
  
电信学院
  
4号教学楼1
老师
027-67842854
  
15171439066
  
通信与信息系统(081001
  
  
★电子与通信工程—工程硕士(085208
  
  
生物医学工程(083100
  
生医学院
  
4号教学楼1
老师
027-67841231
  
13429865823
  
分析化学(070302
  
化学与材料科学
  
学院
  
7号教学楼1
老师
027-67842752
  
18971282390
  
有机化学(070303
  
  
物理化学(070304
  
  
无机化学(070301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070305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071010
  
生命科学院
  
5号教学楼1
老师
027-67842689
  
15972967391
  
药物化学(100701
  
药学院
  
8号教学楼5
付老师
027-67841196
  
18602701491
  
计算机应用技术(081203
  
计算机科学学院
  
9号教学楼2
老师
027-67842987
  
13647208118
  
应用数学(070104
  
数统学院
  
9号教学楼1
老师
027-67843837
  
13469955725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050211
  
外语学院
  
10号教学楼4
老师
027-67842765
  
15926307001
  
★英语笔译—翻译硕士(055201
  
  
★英语口译—翻译硕士(055202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030501
  
马克思主义学院
  
1号教学楼4
老师
027-67842214
  
13720296860
  
思想政治教育(030505
  
说明:用★标注的,是全日制专业学位。
附件3
201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在职考生)脱产学习审批表
  
姓  名
  
性  别
照片
  
报考专业
  
准考证号码
  
出生年月
  
婚姻状况
  
政治面貌
  
籍  贯
  
民  族
  
身份证号
  
户口所在地详细地址
  
    省(区、市)  市(县)
  
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及通信地址
  
单位
邮政编码
地址
  
现工作单位
  
本人联系电话
  
毕业学校及专业
  
  
毕 业 时 间
  
最后学位
最后学历
  
1.本人须脱产4年攻读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其中第一学年须在西南大学加强基础知识培训,此后3年在中南民族大学进行专业课程学习。
  
2.本人自愿签定定向培养协议书,保证毕业后回本人所在原单位就业,并至少服务5年。
  
3.本人同意毕业后由学校将档案、户口、学位及学历证书统一寄至定向单位。
  
4.若不按协议就业,本人按有关违约规定,支付培养成本和违约金。
  
注:考生若同意上述4项内容,可在申请人签字一栏中签字,经工作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部门盖章并经我校复核后,即可确认有入学资格。
  
  
申请人签字______
年 月 日
  
  
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中南民族大学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三份:考生工作单位、考生本人、中南民族大学研究生处(部)各留存一份
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msohtml1/01/clip_image003.gif附件4
中南民族大学
2011年招收硕士研究生考生政治思想鉴定表

(复试报到时交各学院)

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考生姓名
  

出生日期
政治面貌
  
毕业院校
  
毕业专业
最后学历
学位
  
学习或工作单位
  
  
考生联系电话
  
  
个人简历(从高中阶段起)
  
  
起止时间
  
学习或工作单位
学习或工作内容
职务
备注
  
  
  
  
  
  
  
  
  
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
  
  
姓名
  
与本人关系
学习或工作单位
政治面貌
职务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2011

单位地址:
单位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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