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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电力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助方案
(试 行)
根据《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和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院研究生教育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1、硕士研究生的学业奖学金和基本助学金奖助标准及实施范围,按大学规定执行。
2、原则上在学院招生的各二级学科内分别根据大学规定(见下表)确定各等级奖助学生的比例,学院宏观控制学校下发学院的获得各等级奖助学生的总比例。
硕士研究生的学业奖学金和基本助学金标准见下表:
等级 比例 学业奖学金(元/生•年) 基本助学金(元/生•年)
特等 5% 学费全免 5000
一等 15% 学费全免 4000
二等 35% 学费全免 3000
三等 30% 减免50%学费 2000
3、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奖、助学金根据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确定,第二年根据第一学年的学业成绩、导师的考核意见以及学生的综合表现确定。
4、第一学年奖、助学金评选办法:
(1)特等奖学金评选办法待新生入学后,按学校通知执行。
(2)评选一等奖助学金的推免生原则上应为来自“985”、“211”院校的考生,其他推免生可评选二等奖助学金。
(3)非第一志愿考生只能评选三等奖、助学金。
(4)各类奖助学金评选顺序依次为:“985”和“211”院校推免考生、其他院校推免考生及第一志愿报考本专业的考生、学院内调剂考生、学院外调剂考生、其他考生。
(5)“985”和“211”院校推免考生中,以本科专业全国排名决定先后顺序;同一院校中,以专业综合排名并参考CET6成绩决定先后顺序。
(6)分数相同时按初试成绩的数学、英语、政治三门总分排名。
2009年各专业奖助学金分配指标
招生专业 实际招生人数 推免人数 第一 志愿 一等 二等 三等 合计
电机与电器 13 0 4 2 2 6 11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145 21 118 22 59 35 116
高电压与绝缘技术 36 4 16 5 13 11 29
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 28 2 26 4 10 8 22
电工理论与新技术 15 0 3 2 1 9 12
电力经济 15 6 6 2 5 5 12
电路与系统 9 0 3 1 2 4 7
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3 1 0 1 0 1 2
通信与信息系统 27 3 24 4 10 8 22
信号与信息处理 17 3 9 3 6 5 14
合计 308 40 209 46 108 92 246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2009-6-16
[ 本帖最后由 erik500 于 2009-6-19 12:11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