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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大法学院与台大法律系进行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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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0 22:36 | |阅读模式
4月17日上午9时,我院与台湾大学法律学院合作签约仪式在闵行校区法学楼401会议室举行。出席本次签约仪式的领导有上海交通大学副校长郑成良教授、台湾大学法律学院院长蔡明诚教授、凯原法学院院长季卫东教授、常务副院长叶必丰教授等。仪式由我院常务副院长叶必丰教授主持。台湾大学法律学院葛克昌教授、陈昭如博士等师生一行10人以及我院经济法研究所所长王先林教授、民商法研究所所长韩长印教授等参加了签署仪式。

郑成良副校长首先代表学校向蔡明诚院长一行表示热烈欢迎,并向台湾客人介绍了上海交大的历史、上海交大文科建设以及法学院近年来的发展情况,同时对两院本次合作的意义给与积极评价。台湾大学法律学院蔡明诚院长对上海交大的盛情接待表示感谢,同时高度评价了凯原法学院最近几年取得的成绩,并表达了两院加强实质性合作的强烈愿望。季卫东院长代表我院对开展两岸法学合作充满期待,并对两院合作前景充满信心。最后,季卫东院长与蔡明诚院长签署了合作协议,并互赠纪念品、合影留念。

两院本次合作旨在有效密切结合两岸法学的研究成果,加强两岸法学发展的相互观摩与学习,发展法学理论、完善两岸的法学教育与学术发展。两院合作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相互交换出版品;邀请、安排双方学者进行讲学、专题演讲(讲座)、参与学术研讨会、参访及研究计划合作等;鼓励硕士和博士研究生进行短期研究交流;轮流主办或协办学术研讨会;交换学生等。

两院合作协议的签署标志着我院和台湾大学法律学院的院际合作正式启动。我们相信,我院与台湾大学法律学院在未来的学术交流、教师参访以及学生培养等各个方面的合作必将取得显著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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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9-5-5 09:13 |

    很好

    希望以后在交大学到更多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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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9-5-5 09:47 |
    交大作风确实很踏实啊~

    台大,秒所有内地大学……
    重慶政府遂發表聲明,表示絕不屈服。
    蔣委員長早已決定,無論國際形勢如何,我國必自力更生,獨立奮鬥,在此險惡艱苦的環境,終不為之稍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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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9-5-5 10:18 |
    韩正敦促建设的金融学院也设在交大........

    以下转自官方媒体:

            4月19日,上海市政府出资3.2亿元组建的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揭牌;4月23日,上海市人大对《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草案)》(修改稿)(下称《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二次审议,涉及“金融人才环境建设”内容被进一步细化。业内人士称,这些接二连三的举措似乎预示着上海市政府正准备为“金融人才”培育和引进展开新一轮的布局。
        今年2月,上海市委常委、副市长屠光绍曾表示:“到海外招聘人才不是最主要的策略,我们本地的、国内的人才是主要的人才。”两个月之后的4月19日,上海市政府通过财政拨款出资3.2亿元组建的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由上海市市长韩正亲自揭牌,而作为分管上海金融事务的副市长屠光绍更挂帅担任了该学院的理事长。

        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院长王江向记者表示:“巨额投入说明上海市政府对于金融人才培养是十分重视的。根据近期计划,我们在未来3至5年内,每年培养300名金融人才,待逐步稳定之后,在未来8至10年,每年可培训出500名专业人才。”

        值得注意的是,该学院的管理模式同样具有中国特色。据方星海介绍,该学院采用的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是国际惯例和中国自身情况相结合的产物,目的是确保建设成为国际一流金融学院。

        记者注意到,作为最高决策机构的理事会共有11位理事会成员,其中就包括了上海市副市长屠光绍、上海市副秘书长蒋卓庆、上海市发改委主任周波、上海市财政局局长葛爱玲、上海市教委主任薛明扬、上海市金融办主任方星海等6位官员理事。这也意味着上海市政府对于学院决策具有相对多数的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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