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属于刑罚暂缓执行,即对原判刑罚附条件不执行的一种的刑罚制度。它是指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其刑罚的执行,如果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没有发生法定撤销缓刑的情形,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制度。
累犯是指因犯罪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被赦免后,于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罪行的犯罪分子。
累犯是不准执行缓刑的,所以缓刑与累犯联系不上。原因如下:
1、判决前是累犯的话,根本不可能执行缓刑。
2、判决并决定执行缓行后,分2种情况,也不会联系上累犯。
A、如果缓刑成功,即考验期内没有发生法定撤销缓刑的情形,那么原判刑罚等于没有执行过。
B、如果缓刑失败,即考验期内发生了法定撤销缓刑的情形,这时才开始执行原判刑罚,不过这时可能会出现数罪并罚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