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论坛

 
查看: 742|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学习经验] 复试面试中有哪些看似很简单,却值得注意的问题?

[复制链接]

15

主题

39

帖子

132

积分

一般战友

Rank: 2

精华
0
威望
2
K币
130 元
注册时间
2017-7-29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0-1-17 10:1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复试面试中会遇到哪些问题,你有信心面对吗?莫担心,这几个看似简单,却很有考查侧重的的问题,先来和小编看看吧~
  • 如何介绍自己?
考生在自我介绍前一定要进行事前的准备,因为你的经历比你的名字更重要。考生回答时最重要的是要介绍相关的学术经验或是曾经参与的实践经验,其他证明自己能力的事情也可以简要介绍,总之要保证在回答问题的过程展现考生的综合能力。当然有的学校可能不需要自我介绍,这个还是要具体问下学长学姐,不过准备一下也是可以的。
  • 如何回答读/看了哪些书、电影、期刊?
对于法硕复试来说,其实小编觉得如果遇到这类问题,不论是中文的还是英文的,你说不说和法律有关的都可以,当然了,说了也很好,但是最重要的就是你要有自己的看法,比如你觉得这个书或者这个电影好,好在哪,让你明白了什么,给了你什么样的思考,不要说我读了哪些书,看了哪些电影就完事儿了,要有你的思考。
  • 导师为什么要录取你?
有的导师会问到类似的问题,有的同学听到这话的第一反应是我没希望了,从脸上或是行为上都有所懈怠。这个问题虽简单,可是难度颇高,主要是测试你的沉静与自信。给一个简短、有礼貌的回答:“我能做好我要做的事情,我相信自己,我想我的能力足以在此方面有所特长”。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好好想想怎么说才具有最高说服力,更重要的就是要说出自己的优势,而不是停留在“我这次复试失败中”。
  • 导师如何看待自己的失败?
复试中很多同学在回答失败类问题时,回答方式很多样,有的直接叙事,有的直接批判,有的有所收获,导师想要听的是你这次失败的前因后果,而且主要是有个什么样的收获,并在以后中会如何改变。导师要看的是不要以失败的心态去面对问题,而是以积极的心态去面对问题。
  • 研究生毕业后打算如何——求职或深造?
该类问题旨在探寻学生的读研目的,回答这些问题时,提醒大家实事求是上策,诚实坦荡是要旨。

没错,小编又给大家带来了复试热点事件解读,快学习起来吧~嘻嘻…………




  1. 热点事件解读:重庆公交车坠江案
复制代码

【案情简介】
乘客刘某在乘坐公交车过程中,与正在驾车行驶中的公交车驾驶员冉某发生争吵,并持手机攻击正在驾驶的公交车驾驶员冉某,实施危害车辆行驶安全的行为,严重危害车辆行驶安全。冉某作为公交车驾驶人员,在驾驶刘某攻击后,应认识到还击及抓扯行为严重危害车辆行驶安全,但未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行车安全。其将右手放开方向盘攻击刘某,后又用右手格挡刘某攻击,并与刘某抓扯,其行为严重违反公交车驾驶人员职业规定。乘客刘某和驾驶人员冉某之间互殴行为,造成车辆失控致使车辆与对向正常行驶小轿车撞击后坠江,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因此,乘客刘某和驾驶员冉某的互殴行为与危害后果具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两人的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已触犯《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涉嫌犯罪。
【案件评价】
该案的发生,引起了社会的极大反响和激励讨论,是复试考察的重点。更需要大家知道背后的法律分析!
【复试模拟】
请谈一下你对重庆公交车坠江案的认识?
【模拟回答】
谢谢老师的提问,下面我谈一下我的看法:

我认为本案的焦点主要为三个方面,下面我分别展开论述:

(一)公交司机与打人女乘客定什么罪?
结论:司机与打人女乘客成立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公安机关定性正确。
理由一:司机行为满足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犯罪构成要件:1.司机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2.司机的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甚至间接故意;3,司机与乘客互殴,造成车辆失控,致使车辆撞击而坠江,实施严重违反公交车驾驶人职业规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理由二:打人女乘客行为满足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犯罪构成要件:1.打人女乘客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2.打人女乘客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3,打人女乘客殴打司机,造成车辆失控,致使车辆撞击而坠江,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毒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二】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公交司机是否具有违法阻却事由?成立正当防卫否?
结论:司机不具有违法阻却事由,不构成正当防卫。司机实施回击行为严重违反了职业规范,司机应当实施减速并将车辆停至路边以保证乘客安全,再通过协商、拨打110等更为妥善的行为。
《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三)同车乘客家属该向谁主张赔偿?
公交公司和打人女乘客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同车乘客家属可同时主张向公交公司和打人女乘客主张赔偿,也可以选择任意一方要求赔偿。同时,由于打人女乘客已经死亡,家属应在打人女乘客的遗产范围内要求其继承人赔偿。根据两者实际赔付能力之比较,家属向公交公司主张赔偿,较为可行。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第四十八条等相关规定,本事件因司机的行为引起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家属可以选择一种行使权利的方式,建议追究侵权责任更为有利,因为追究违约责任是不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

以上是我个人的观点,还有许多不足之处,希望今后可以向老师多多请教学习,做一个更深入的了解。谢谢老师,我的回答完毕。

文都敏行法硕“擦线入围低分逆袭复试专场”

也许你还在观望,
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进复试;
即使擦线进了复试,
也不知道被录取的几率有多大。
不管初试结果怎样,还是想告诉你
复试早准备,低分也逆袭
听张宸老师为低分擦线的你做最特别的复试安排
过了皆大欢喜,没过也不会后悔
至少我们尽力准备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人人连接登陆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您还剩5次免费下载资料的机会哦~

    扫描二维码下载资料

    使用手机端考研帮,进入扫一扫
    在“我”中打开扫一扫,
    扫描二维码下载资料

    关于我们|商务合作|小黑屋|手机版|联系我们|服务条款|隐私保护|帮学堂| 网站地图|院校地图|漏洞提交|考研帮

    GMT+8, 2024-4-19 21:07 , Processed in 0.037028 second(s), Total 10, Slave 9(Usage:6.5M, Links:[2]1,1_1) queries ,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 2001-2017 考研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