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论 物质运动辩证关系 物质与意识是辩证统一的。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是客观存在的反映;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反作用,正确的意识对物质具有促进作用,错误的意识对物质具有阻碍作用。 方法论:要求我们一切从实际出发,主观符合客观,物质与意识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人与自然关系 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 统一:自然是人类社会形成的前提,是构成人类社会客观实在的自然基础 对立:天然自然不能满足人类生存发展的需要,人类还需改造自然以创造人类生存发展的更好条件 方法论:在改造自然的同时,尊重自然规律,人类改造自然要以承认自然客观性为前提。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 规律客观性原理 规律是事物发展过程中稳定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规律是客观的,它的存在和发生作用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人们既不能创造规律,也不能改变或消灭规律。 方法论:承认规律的客观性,按客观规律办事。(人与自然、生态失衡等) 主观能动性和客观规律性 二者是辩证统一的。尊重客观规律是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前提,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规律是客观的,但认识规律的过程并不是现成的,人们要通过自觉活动才能认识运用规律。 方法论:从实际出发,努力把握事物发展规律,把发挥主观能动性同尊重客观规律结合起来。 辩证法 联系的观点 事物是普遍联系的,联系是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和事物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关系,联系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一个基本观点和总特征。联系具有普遍性、客观性、多样性。 方法论: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善于分析事物之间的联系,确立整体性、开放性观念,从动态中考察食物的联系。(合作共赢理念、改革开放当今世界是开放的世界、一带一路、科学发展观) 发展的观点 事物是不断运动、变化、发展的,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发展的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一个基本观点和总特征。 方法论: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培养创新精神,与时俱进,学会创造性思维,用历史的眼光看问题,把事物如实地看作变化发展的过程。 新事物的不可战胜性 新事物是指合乎历史前进方向,具有远大前途的东西。 新事物具有新的结构和功能,能够适应已经变化了的环境和历史条件;新事物在旧事物中孕育成熟,扬弃了旧事物,添加了旧事物不能容纳的新内容,具有本质上的优越性;新事物反映社会进步的要求,根本上符合人们群众的利益。 矛盾对立统一规律 ①矛盾即对立统一,任何事物都包含着矛盾,矛盾具有普遍性。矛盾双方既对立又统一,既相互斗争又相互依存、相互渗透,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②矛盾是斗争性和同一性的统一,斗争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同一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方法论:承认矛盾的普遍性和客观性,敢于承认矛盾、揭露矛盾。坚持矛盾分析法,从同一中把握对立,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防止片面性,学会换位思考。(和谐社会) 量变质变规律 量变质变是辩证统一的。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二者相互渗透。 方法论:要求我们做好量的积累,为实现事物的质变创造条件;果断地抓住时机促成质变,实现事物的飞跃和发展,并坚持适度原则。 否定之否定 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否定,是事物内部矛盾运动的结果,否定是事物发展的环节,是新旧事物联系的环节,辩证的否定实质是扬弃,即对新事物既批判又继承,既克服消极因素又保留积极因素。 方法论:在肯定中看到否定,在否定中看到肯定,不能肯定一切或否定一切。(古为今用、洋为中用、推陈出新、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内因外因 二者是辩证统一的。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据,规定着事物发展的方向,是事物发展的根源;外因是事物发展的条件,对事物发展起到加速或延缓作用;外因必须通过内因起作用。 方法论:坚持内外因相结合的观点(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对外开放)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与个性/一般与个别)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辩证统一。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并通过特殊性表现出来,没有特殊性就没有普遍性;特殊性也离不开普遍性,不包含普遍性的特殊性也是没有的。 方法论: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把普遍性与特殊性结合起来,实事求是。(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同中国实际相结合,坚持一般号召和个别指导相结合,“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抓好典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主次矛盾/矛盾主次方面 主要矛盾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性作用。主次矛盾相互依赖、相互影响,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经济建设为中心;公有制为主体;农业为基础) 方法论:要求我们善于抓住重点,集中主要力量解决主要矛盾。统筹兼顾,恰当地处理次要矛盾。 整体与部分 整体与部分是辩证统一、相互依存,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整体居于主导地位,统率着部分,整体具有部分没有的功能。整体的性能状态及其变化会影响到部分的性能状态及其变化; 部分也制约着整体,甚至在一定条件下关键部分性能会对整体的性能状态起决定作用。 整体功能不一定等于各部分功能之和,当部分以合理结构组成整体时,整体功能大于部分功能之和。
方法论:要树立全局观念,办事情要从整体着眼,寻求最优目标。搞好局部,使整体功能得到最大发挥;既要研究整体又要研究部分。 原因与结果 原因和结果是辩证统一的,原因和结果相互作用、相互渗透。引起某种现象的现象叫做原因,被引起的现象叫做结果,原因和结果,既是确定的又是不确定的;因果联系具有多样性。 方法论:承认因果联系的客观普遍性和客观性,根据某种原因,预见事物发展的结果,提高人们实践活动的自觉性、预见性、调控性。 必然性和偶然性 事物发展是必然性和偶然性的统一,必然性通过偶然性开辟道路,偶然性是必然性的补充。必然性是事物联系发展过程中必定发生、确定不移的趋势;偶然性是事物联系发展过程中并非确定发生、不确定的趋势。 方法论:既要把握事物的总趋势,又要善于从偶然中发现必然,把握有利于发展的机遇。 可能性与现实性 可能性与现实性是辩证统一的。可能性是指事物发展过程中潜在的东西,现实性是指已经产生的有内在根据、合乎必然性的存在。二者相互依存,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方法论:分析事物发展的可能性、发挥主观能动性,做好应对不利情况的准备,争取实现好的可能性,立足现实,把握可能性。 现象与本质 现象与本质是辩证统一的。现象是事物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本质是事物内在联系和根本性质。现象是个别的、具体的、多变的,本质是一般的、共同的、稳定的。任何本质都是通过现象表现出来,任何现象都表现着本质。 方法论:通过现象认识事物的本质,必须透过现象揭露本质,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 内容与形式 内容和形式是辩证统一、相互依存,。内容是构成事物一切要素的总和,是事物存在的基础;形式是内容相互结合的结构和表现形式。内容决定形式,形式反作用于内容。 方法论:既要重视内容,又要善于运用形式,反对形式主义。 认识论 实践与认识的关系 二者是辩证统一的。 实践决定认识: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实践是认识的最终目的,实践是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唯一标准。 认识对实践具有能动反作用:正确的认识对实践有指导作用,错误的认识对实践有阻碍作用。 方法论: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注重学习科学理论,形在正确的认识,不断推动实践发展。一切从实际出发,在实践中坚持发展真理,促进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 认识的反复性、无限性、上升性
认识具有反复性、无限性、上升性,人们对一个事物的认识往往要经过感到理、再从理到实的多次反复才能完成;人类的认识是永无止境、无限发展的。 方法论:要求我们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实践中认识和发展真理,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真理,推动认识不断深化、扩展和推移。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辩证统一的,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交织、相互渗透。 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感性认识有待于发展到理性认识。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需要满足两个条件:1.获取十分丰富、合乎实际的感性材料 2.运用科学方法对感性材料进行加工制作:由 由 去 去 方法论:努力推动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理论上反对唯理论和经验论,反对教条主义、经验主义。 理性因素和非理性因素 理性因素是指人的理性直观、理性思维,非理性因素是指人的情感、意志。理性因素在认识活动中起到指导解释预见的作用,非理性因素在认识活动中起到动力诱导激发作用。 方法论:兼顾理性因素和非理性因素的作用。 真理客观性 真理是人们对于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真理是客观的,真理的标准也是客观的。真理客观性决定了真理的一元性,即对于特定认识客体来说真理只有一个。 真理的相对性和绝对性 真理是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任何真理性认识都是由相对真理到绝对真理过程中的一个环节。绝对性是指承认真理的客观性、世界的可知性、认识发展的无限性;相对性是指认识有待于深化、扩展和推移。 方法论:以科学态度对待一切真理,反对绝对主义(教条主义和思想僵化)相对主义(怀疑主义和诡辩论) 真理与谬误 真理与谬误是辩证统一的,在一定范围内的对立是绝对的。 真理和谬误相比较而存在;真理中包含着某种以后会暴露出来的错误的方面或因素,谬误中也会显露出真理的成分和萌芽;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方法论:坚持真理、修正错误。 真理和价值 真理和价值在实践中是辩证统一的。成功的实践必然是以坚持真理和价值的统一为前提的;价值的形成和实现以坚持真理为前提,而真理又必然是有价值的;真理和价值在时间和认识中相互制约、相互引导、相互促进。 方法论:实践必须既符合价值尺度,又符合真理尺度,并将二者有机统一,在承认真理基础上发挥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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