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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 关于犯罪中止的问题 不太明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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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29 13: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在法条释解  41页

甲乙共同杀害丙,约定甲在外放风,乙负责作案。甲害怕,于是悄悄跑回家。乙入室对丙连砍数刀后见丙苦苦哀求,于是将兵送往医院抢救,但是丙因失血过多而死亡。由于缺乏有效性,甲乙均不能成立犯罪中止。

特别应当注意的是,如果不是共同犯罪,甲乙的行为都能成立犯罪中止。


最后一句怎么理解?甲不是没救活丙吗?怎么成立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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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5-10-29 13:3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我看分析上这么说的,说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可重复加害行为的,可以成立中止,已因为丙请求自己停止了还可以继续的犯罪,犯罪人预想的犯罪过程并没有结束。在分析上30页,好像是这样的,我也不太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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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5-10-29 13:3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甲是出于自己的害怕,应该属于自动放弃犯罪,是犯罪中止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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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5-10-29 13:4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后面一句是写书的人吊一下书包而已,不理解的话不需要理解,不重要,而且他还说错了,他意思自动停止可重复加害行为成立中止,但是人家最后失血过多死了是即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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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5-10-29 15:1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智全 发表于 2015-10-29 13:48
    后面一句是写书的人吊一下书包而已,不理解的话不需要理解,不重要,而且他还说错了,他意思自动停止可重复 ...

    如果不是共同犯罪,自动放弃可重复行为,但被害人因前述行为去世的,不能成立犯罪终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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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5-10-29 15:1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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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5-10-30 22:4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甲已经主动放弃实施犯罪了,如果是他自己实施犯罪而不是共同犯罪的话也不会产生危害结果
    中止三个特征:时间性、自动性、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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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5-10-31 23:1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最后一句中说:若甲乙不构成共同犯罪,则都成立犯罪中止。
    原因如下:
    1.不构成共同犯罪也就是说甲乙分别作案,在实施犯罪过程中,甲由于害怕跑回了家,(此时甲客观主观上都可以继续实施犯罪,但其并没有继续行为)没有对丙实施犯罪行为,更没有造成犯罪后果,因此成立犯罪中止。
    2.乙入室对丙连砍数刀,丙苦苦哀求,(这里同样是在主客观的角度乙都可以继续行为),乙心软将其送往医院,构成犯罪中止的条件。

    来自iPhone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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