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院校,辽宁大学法学院目前已拥有经济法学博士学位授权点、法学一级学科(含9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及法学本科示范专业。经国家教育部教高函[2005]5号文件批准,我校决定2014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法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生。欢迎广大有志青年报考我院。 一、培养目标 培养面向21世纪我国法制建设发展需要,适应各级司法机关及相关法律部门需求的高素质、宽领域、精实务、复合型的高级法律人才。 二、学制:两年。 三、招生对象 1. 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3.大学毕业并获得非法学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含实行学位制度以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4. 即将获得非法学学士学位的2014届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按学分制提前完成学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 四、招生人数 80人。 五、培养方式 非工作日集中授课。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考试考核成绩全部合格,通过学士学位论文答辩,颁发辽宁大学法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毕业证书和法学学士学位证书。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适用辽宁大学学生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六、开设课程 专业必修课:法理学、宪法学、行政法学、商法学、民法学总论、刑法总论、刑法分论、国际公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物权法学、债权法学、金融法学、经济法学 选修课:知识产权法学、中国法制史学、国际经济法学、国际私法学 七、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2013年11月1日至2014年4月30日 2、报名方式: ⑴现场报名: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58号辽宁大学(蒲河校区)法学院文华楼258房间。(沈阳站乘255路公交车,沈阳北站乘236路公交车,终点站道义开发区站下车即是)。 ⑵函件报名:请邮寄至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58号辽宁大学(蒲河校区)法学院办公室(收),邮政编码:110136。信封正面请注明:法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报名。函报考生请登陆网站( http://law.lnu.edu.cn)上下载报名表格,并详细填写考生的通讯地址、电话号码及邮政编码。因考生填写模糊、错误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⑶报名提交材料: ①已获得非法学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须提交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表现及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一寸照片3张; ②2014届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所在院校毕业分配部门或教务部门出具的即将获得何种学位的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照片3张。 ③函件报名的考生,只须提交材料的复印件,但复印件须加盖所在单位或毕业院校主管部门的公章。无加盖公章的报名材料,视为无效。 八、考试与录取 1、考试时间:2014年5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地点: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3、考试科目: 试卷一:法律概论(一)(必考科目满分100分,包括:民法、刑法) 试卷二:法律概论(二)(必考科目满分100分,包括:法学综合 ) 试卷三:英语(满分100分) 凡未获得全国大学英语考试(CET)四级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426分以下的考生,均须参加英语入学考试,以实际考分计入总成绩。 凡已达到全国大学英语考试(CET)四级以上的考生,可以选择申请英语免试,也可以选择参加英语入学考试。选择申请英语免试的,则获得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426分以上的(含426分),核定以60分计入总成绩;获得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证书的或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426分以上的(含426分),核定以70分计入总成绩;获得英语专业八级证书的,核定以80分计入总成绩。考生选择参加英语入学考试,成绩高于核定分数的,则以实际考分计入总成绩;成绩低于核定分数的,仍以核定分数计入总成绩。获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证书的考生,外语考试规则参见上述条款。 4、费用: 200元/人(其中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报名费120元/人,考务费80元/人,报名费英语选择免考的考生180元/人),费用一经收取,不予退还。(函报考生可以通过邮局汇寄) 5、参考教材: 《法学概论》(第三版),张云秀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 《新视野大学英语》(1-4册),郑树棠主编,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6、领取准考证时间2014年5月 7、录取时间:2014年7月 (具体时间由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确定);我校将在2014年7月对考试合格的考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进行审查并报送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确认。未能通过审查和确认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不予录取。 九、学费标准 学校即将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暂按每学年4600元收取。书费、食宿费等自理。如需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校内住宿。入学报到之日交齐一年学费和书费。
报名咨询电话:024-62602408、18604059041 联系人:赵老师
2013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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