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学院201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理工大学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工作的组织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 组长:高建良 成员:牛国庆 袁东升 程磊 路长 张子敏 刘明举 王兆丰 魏建平 2、学院成立5个复试小组,每组4~6人,成员主要由硕士研究生导师及外语教师组成。 3、学院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下,组织复试。 二、基本要求 1.初试成绩达到国家基本要求(复试分数线) 2.实行差额复试,上线考生人数达到招生指标(不含推免生,下同)1.3倍的专业,按初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名次在招生指标1.3倍数额以内的上线考生方可参加复试;上线考生人数不足招生指标1.3倍的专业,上线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三、复试工作的基本程序 1.各学院根据《复试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本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交研究生处审查备案,经批准后在各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2.各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和差额复试比例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将复试考生名单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并通知复试考生参加复试,提醒考生查看学校与学院的相关通知和复试工作方案。 3.复试报到时,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4.各学院应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下,严格按照《复试工作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组织复试。 5.复试结果由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学院盖章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6.学校对所有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依据教育部、学校的招生政策及《复试工作管理办法》,将学院(研究所)提交的拟录取名单和综合成绩报主管校领导及校长审定后,以一定的形式予以公布。 8.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规定的时间里按有关要求,向教育部上报拟录取名单。 9.经教育部组织的联合检查组审核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复试时间安排(详细注意事项务必查看研究生处网站) 3月30日全天,考生报到; 3月31日上午,考生体检; 3月31日下午,考生英语和专业课笔试; 4月1日全天,考生综合面试; 注意: 请考生于31日上午到安全学院212办公室门前查看英语、专业课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及综合面试时间、地点; 五、复试的内容 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硕士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组成部分。 1.英语考试:英语考试采用笔试闭卷形式。考试时间1小时,满分为50分。 2.专业课考试:专业课考试采用笔试闭卷形式。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为100分。考试科目以招生简章上事先公布的为准。 3.英语口语测试:英语口语测试满分为50分,主要对考生的外语听力水平、口语水平及外语综合能力进行测试,英语口语测试安排在面试环节中进行。 4.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注重对专业能力和发展潜力及综合素质的深度考查,突出创新精神和能力的考查,体现个性化和专业特色。面试题目由各复试小组自定,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低于20分钟。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5.对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加试两门所报考学科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时间每门为2小时,每门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六、拟录取 1.复试合格的考生是否拟录取以初试与复试的综合成绩按专业排序排序为依据,即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拟录取。综合成绩按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 2.综合成绩=0.5*(初试总成绩/5)+0.5*[(复试英语笔试成绩+复试专业课成绩+复试口语成绩+复试面试成绩)/3]。 七、其它问题 1.成立学院研究生复试督查小组 组长:张玉培 成员:孙彦 高志扬 罗玲 2.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3.实行复议制度。为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必须保证考生咨询、申诉渠道的畅通。各复试小组对本组考生口语和面试结果负责。学院复试领导小组,对复试总体结果负责,如考生有疑问,由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及时答复。 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3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