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第一批) 南华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即将开始,学校将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精神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复试与录取工作。现将我校硕士生招生复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工作 1、复试和录取的规则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2、各学院(系、所、医院)成立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复试与录取工作,组成若干专家复试组进行复试。 二、复试时间以及复试对象 复试时间:2011年4月7日~4月10日;具体复试时间和地点由各招生学院决定。请上线考生及时与报考学院联系。 复试对象:原则上为一志愿上线考生,各学院可根据一志愿上线人数及招生计划进行适当安排。 三、复试必备证件 考生必须携带下列材料到研究生处以及招生学院进行资格审查: 1、初试时的准考证;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政审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该表到南华大学网站下载) 5、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复试时交复试小组)。 四、复试内容 ①笔试:包括专业课及专业英语考试,由招生学院组织。按二级学科专业命题。(占整个复试成绩的40%) ②实践(实验)能力的考核: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占整个复试成绩的30%) ③面试:专业综合能力、英语口语以及英语听力测试。( 占整个复试成绩的30%) 五、复试工作流程与进度安排 1、2011年4月7日上午8:30开始,上线考生到南华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报到,验证(毕业证、学位证或学生证、身份证、准考证),领取报到单; 2.心理测试与体检安排工作:考生凭报到单、身份证参加心理测试(图书馆或经济管理学院)和体检(医疗中心); 3.考生凭报到单到招生院系报到,交政审表、考生基本情况登记表及调剂申请表(调剂考生),并落实复试具体时间及地点; 4.加试工作。 1)加试对象:大专生以及成教应届本科生。 2)加试科目:临床医学加试科目为病理学、诊断学;其他专业由各学院自行确定加试科目。 3)临床医学加试组织工作由研究生处招生办统一安排(4月8日上午8:30~11:30;4月8日下午2:30~5:30);其他专业由各学院自行确定,但至少在4月10日前完成。 5.考生复试通过后,心理测试、体检合格后方可到南华大学研招办办理预录手续。 6.办理录取手续时,调剂考生必须在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上调剂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才能再办理录取手续。考生确定“待录取”必须慎重,一旦确认,不能更改。 7.我校将于4月11日下午清理录取人数,公布生源余缺情况,生源不足的专业重新进行调剂录取,各招生单位根据招生计划灵活安排复试工作。 六、其他注意事项 1.各学院(系、所、医院)的复试规则和拟复试名单经学校批准后公布,可实行差额复试。 2.考虑到报考学科专业或报考学科招生单位上线人数不均衡,为防止生源流失,各招生单位尽可能给上线考生创造校内相近专业调剂复试机会,原则上要保证第一志愿优选录取。 3.所有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原则上由各招生单位组织复试录取工作,但考虑到有些招生单位学科专业第一志愿上线人数较多而招生录取人数有限时,考生可根据其意愿向所在学(医)院及接收学(医)院提出申请,并经签字同意后报研究生处招生办备案,方可调剂到其所在单位相近专业或其它单位相同或相近专业进行复试。 4.所有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在校内各招生单位调剂复试录取后均享受第一志愿公费待遇,凡第一志愿上线校内调剂考生均不要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调剂。 5.拟调剂去湖南省儿童医院和深圳福田区妇幼保健院的儿科学进调剂系统后选择第一临床学院相应专业,耳鼻咽喉专业选择第二临床学院相应专业,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专业选择公共卫生学院相应专业。 6.各招生单位应严格复试过程管理,做好材料归档工作(见附件),南华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将组织专家进行检查与考核。 七、录取 1、考生能否录取及录取类别的确定,以考生的综合成绩名次为准。 综合成绩(100分)=初试平均成绩×60%+复试成绩×40% 2、凡加试成绩及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综合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能录取; 3、各招生学院经批准后次日公布拟录取名单; 4、考生必须到研招办办理录取手续。 八、材料归档与提交工作 1、复试完成后各招生单位负责归档下述材料。 1)南华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基本情况登记表; 2)南华大学2011年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意见汇总表; 3)南华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第一志愿校内调剂招生申请表; 4)南华大学201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新生录取政审表 5)南华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申请表 6)笔试及面试相关材料。(复试时应有专人负责记录复试过程及英语口试录音;英语口试录音磁带及其它笔试试卷、面试材料请各学科专业自行保留存档) 2、复试完成后各招生单位将下述材料提交到研招办。 1)南华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基本情况登记表; 2)南华大学2011年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意见汇总表; 3)南华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录取结束后,于6月初统一到研招办加盖公章,并带回各学院保存)。 南华大学研究生处 201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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