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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梅旁吹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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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旁吹笛的法学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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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7-12 21:5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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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7月12日星期一,考研第259天,距司考还有67天!
好久不来了,现在忙于司法考试复习,在看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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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12 22:1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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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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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12 23:5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梅旁吹笛的法学读书笔记

终于终于终于把所有笔记搞定了。不枉我每天十二点,梅旁兄,替我高兴一下。
万里长征终于走出了第一步!
翻翻前面的贴,发现了不少好东西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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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7-22 23:3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梅旁吹笛的法学读书笔记

2004年7月22日星期四,考研第269天,距司考还有57天!
保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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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2 13:1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梅旁吹笛的法学读书笔记

1、2001年9月6日,王某开车超载,被某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下属A交通大队拦截,并决定给予500元罚款。王某与交警言语不合,发生争执,交警张某、陈某殴打王某,致使王某头部严重受伤,住院治疗近半年时间。王某出院后,向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提出确认交警殴打行为违法的复议请求,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经审理后作出了确认违法的决定。王某拿到复议决定后,接到家中老母病重、急需其回家照顾的电报,于是赶回家乡。2003年5月,王某返回某市,持复议决定,准备去A交通大队请求赔偿,没想到A交通大队已被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撤销,其原先管辖的地段分别划归B、C、D三个交通大队。王某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于2003年5月20日找到行政赔偿义务机关,请求赔偿。2003年8月2日,王某仍然未得到任何答复。
问题
1、王某提出复议申请的时候是否超出了行政复议申请期限?
2、王某在提出复议请求时除了要求确认违法以外,是否有权同时要求行政赔偿?
3、王某于2003年5月再去请求行政赔偿是否超过法定期限?
4、A交通大队已被撤销,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应该是谁?
5、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王某可以在什么时间内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6、行政赔偿义务机关赔偿以后,张某、陈某可能受到怎样的处理?
7、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王某可以得到的赔偿包括哪些?1、户口在A市D区的居民张某,自1995年起就长期住在B市经商。1999年,张某成立私营企业甲公司。该公司与另一家知名企业乙公司签订了注册商标转让合同,后者允许前者在前者生产的3种运动鞋上使用后者的“三星”商标。但是,没过多久,乙公司发现甲公司不仅使用了商标,而且,甲公司原先生产的3种运动鞋都仿造了乙公司已经获得外观设计专利的运动鞋的外型设计,并擅自在鞋上印了乙公司的企业名称。乙公司副总经理陈某前往甲公司进行交涉数次不果,反在最近一次被人堵在路上,并被警告,若再去甲公司“滋事”,“陈某就不会有好下场”。
乙公司于是分别向B市技术监督局和B市C区公安分局举报。技术监督局和公安分局联合调查此事,认定甲公司确属“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而恐吓陈某的人乃张某所派。于是,两局分别制作了一份行政决定书,并依照《产品质量法》第38条的规定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2条第5项的规定,没收了甲公司生产的、仿造乙公司运动鞋、印有“三星”商标和乙公司企业名称的运动鞋,并对张某拘留3天、罚款500元。
张某拘留期满释放后,缴清了罚款,而后分别向B市人民政府和B市公安局提出了复议。复议机关分别作出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
张某认为B市的国家机关不可信,于是以自己的名义、作为原告向A市D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控告B市技术监督局和B市C区公安分局。
《产品质量法》第38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2条规定,“有下列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五)写恐吓信或者用其他方法威胁他人安全或者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问题:
1、张某是否为本案行政诉讼的适格原告?
2、A市D区人民法院是否对张某提起的行政诉讼请求有管辖权?
3、B市技术监督局和B市C区公安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是否合法?
4、A市D区人民法院对张某的行政


这两个案例中,我存在一些疑问,望梅旁兄帮忙解答一下。
1、交通大队是行政机关吗?A交通大队已被撤销,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应该是谁?能不能说是BCD交通大队?
2、甲公司的处罚决定和对张某的处罚决定是两个具体行政行为,是不是?可以普通共同诉讼的形式一并审理,那么怎么确定管辖法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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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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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楼主的笔记很有感触!
看到了一种精神,一种生活!支持!
向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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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都copy完了
一共有8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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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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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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