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京工程学院2025年第二学士学位补录招生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2025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情况,现决定对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进行补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 我校2025年第二学士学位补录招生计划共3人,具体专业及计划数如下: 二、招生对象与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南京工程学院2025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且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3.考生报考第二学士学位专业须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的学科门类,或虽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查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版)》。 4.要求考生原本科专业修读过高等数学、大学物理课程。 5.体检符合要求。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学生应于7月20日前将报名材料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url=]发送至njit_dexw@njit.edu.cn[/url]。报名材料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逾期申请无效。报名材料包括: (1)南京工程学院2025年第二学士学位补录招生报名表(见附件),粘贴本人近照,在本人签字栏签字,扫描成PDF格式文档。 (2)毕业证书和原本科学士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PDF格式)。 (3)本科期间成绩单扫描件(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4)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PDF格式)。 (5)提供与报名表同版本的本人电子照片,分辨率为300×400像素,大小不超过100KB,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文件,文件格式为JPG。 2.学校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在2025年7月21日左右在南京工程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s://zsb.njit.edu.cn/)查看通过资格审查名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核与录取 1.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入考核环节。考核由专业所在学院组织并通知考生,重点考察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知识、实践能力、综合素养等。 2.学校根据考生考核成绩择优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考生,我校予以正式录取并及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入学与培养 1.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学校学籍管理系统。 2.第二学士学位录取新生应携带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原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按时入学报到。具体报到时间及要求以发放的录取通知书为准。不能提供完整材料或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3.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由专业所在学院负责管理,按照各专业第二学士学位培养方案进行培养。 4.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专业培养方案规定课程,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上将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符合南京工程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第二学士学位证书,学位证书上将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对退学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书。 5.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 6.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转专业。 六、其他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全程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考生须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取消其第二学士学位的报名、面试和录取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上级有关部门依规处理。 3.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的报名、审核、考核和录取不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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