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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 法律硕士标准精品教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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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4 14: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知识模块1:刑法绪论
大纲考点:刑法概述;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效力范围
重难点:刑法的表现形式;刑法的解释;罪刑法定原则;刑法的效力
学习方法:体系法;归纳法
第一节  刑法概念
一、刑法的概念
(一)刑法定义
1.形式与实质定义
(1)形式定义: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实质定义:统治阶级,为了维护其统治利益,规定什么行为是犯罪并应科以什么样的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刑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
2.广义与狭义之分
(1)狭义:中国的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广义:刑法典、单行刑法、附属刑法。
(二)刑法的表现形式
1.刑法典: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又称狭义刑法,全面、系统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内容的法典。
2.单行刑法:针对某种或某几种犯罪和刑罚单独制定的专项刑事法律。我国目前只有一个单行刑法:1998年12月2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会通过的《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
3.附属刑法:经济、行政等非刑事法律中的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规定。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关于刑事法律条款的规定。
(三)刑法的特征
1.调整范围广泛性:刑法保护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秩序到公民个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
2.调整对象专门性:刑法主要规定犯罪,以及运用刑罚的方法同犯罪作斗争、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
3.刑罚制裁严厉性:刑罚制裁的方法包括剥夺生命、自由、财产、资格等重要的权益。
4.刑法发动的补充性和保障性:刑法仅作为保护社会的“最后手段”,只有当其他部门法不能充保护某种社会关系时,才由刑法调整。所以,刑法是其他法律的保障法。
二、刑法的任务和机能
(一)刑法的任务
我国刑法的任务包含两方面内容:
1.惩罚任务,即用刑罚方法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
2.保护人民、社会和国家,也就是:
(1)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
(2)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
(3)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二)刑法的机能
1.规制机能,即维持社会秩序的机能。
2.保护机能,即保护国家、社会和个人法益的机能。
3.保障机能,即保障公民不受国家刑罚权非法侵害并保障犯罪人不受刑法规定之外的处罚的功能。
【例】根据相关统计,自《刑法修正案(八)》实施7个月来,公安机关查获的醉酒驾驶机动车案件数量较去年同期下降43.7%,这一数据变化反映了刑法的什么机能?(单)
A. 保障机能  B. 规制机能   C. 保护机能   D. 预防机能
【解题分析】正确答案:B。考点就是刑法的机能即刑法的积极作用。答案中D选项并不在刑法的机能之内,排除。醉酒驾驶率下降主要体现刑法维护社会秩序的机能,并没有体现“保护”与“保障”的机能。
三、刑法体系和解释
(一)体系
刑法的体系指的是刑法的组成和结构。
1.总则(第一编):章、节、条、款、项。
2.分则(第二编):章、节、条、款、项。
3.附则:仅含一个条文,分三款,分别规定修订后刑法生效日期和刑法修订前的单行刑法的效能。
(二)刑法解释
刑法的解释,是指对刑法条文含义的阐明。
1.以解释的效力为标准划分:
(1)立法解释: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解释效力最高。立法解释通常有以下三种情况:
①全国人大常委会以决议形式所做出的解释。
例如:关于《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解释(2002年12月);
②在刑法中用条文对有关刑法术语所作的解释。
例如:我国刑法总则第五章“其他规定”中对“公共财产”、“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国家工作人员”。
③在刑法的起草说明或修订说明中所作的解释。
(2)司法解释:我国最高司法机关对刑法规范含义进行阐明,即两高: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立法解释与司法解释称有权解释。
(3)学理解释:它是指国家宣传机构、社会组织、教学科研单位或者专家学者从学术理论角度对刑法规范含义进行的阐明,又称“无权解释”。
2.以解释的方法为标准划分为:
(1)文理解释:指对刑法条文的文字字义的解释,包括对条文中的字词、概念、术语的文字字义的解释。
例如:《刑法》第91条对“公共财产”的解释,就属于文理解释。
(2)论理解释:是指按照立法精神,联系有关情况,对刑法条文从逻辑上所作的解释。
①扩张解释:是指刑法条文解释后的含义太于字面含义。
例如:将信用卡诈骗罪中的“信用卡”解释为包含借记卡,属于扩大解释。
②限制解释:是指刑法条文解释后的含义小于字面含义。
例如:伤害。伤害一般包括种法定开形态:轻微伤、轻伤、重伤和伤害致死。刑法中的伤害是指轻伤以上,不包括轻微伤。
③当然解释:指根据形式逻辑来论证解释后的含义是否符合当然道理,在论证出罪时举重以明轻,在论证入罪时举轻以明重。
(3)二者关系:文理解释优先于论理解释,当文理解释得出不合理或有多种结论时,则需要采用论理解释。如结论合理,则没必要用论理解释。
四、刑法与刑法学的意义
刑法是指从实体上规定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如前述分广义刑法与狭义刑法,是国家的一项重要法律。
刑法学则是法学学科中的一个二级学科,是研究犯罪与刑事责任问题的一门学科。根据研究范围的宽窄,有广义刑法学、狭义刑法学之分。通常我国刑法学是指以现行刑法为研究对象的狭义刑法学。
第二节  刑法的基本原则
一、罪行法定原则
(一)含义
《刑法》第3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二)内容
1.法定化:犯罪和刑罚必须事先由法律作出明文规定。
2.明确化:必须用清晰的文字表述确切的意思,不得含糊其辞或模棱两可。
(1)禁止采用习惯法;
(2)禁止重法溯及既往;
(3)禁止类推解释;
(4)禁止不明确的罪状;
(5)排斥绝对不定期刑。
3.合理化:合理确定犯罪的范围和惩罚的程度。
(三)体现
1.刑事立法:
(1)明文规定了犯罪定义;
(2)明文规定了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
(3)分则条文规定了每一种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
(4)明确规定了刑罚的种类,即5种主刑、4种附加刑;
(5)明确规定了量刑的原则;
(6)明确规定了各种具体犯罪的法定刑。
2.刑事司法:
(1)办理个案时严格按照各种犯罪的罪状和法定刑准确认定犯罪,恰当判处刑罚。
(2)司法机关在忠于法律规定的原意和符合法律规范含义的范围之内正确进行司法解释。
(3)废除刑事司法类推制度。
二、刑法适用平等原则
(一)含义
1.平等地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平等地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2.合法权益一律平等地受到保护,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予以追究。
3.不允许任何公民享有法律以外的特权。
(二)体现
1.《刑法》6-11条,关于刑法适用范围。
2.《刑法》13条犯罪定义。
3.《刑法》30、31条关于单位犯罪规定,分则中对特殊主体职务犯罪的规定。
三、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一)含义
《刑法》第5条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二)体现
1.在刑法总则中将各种刑罚方法依轻重次序加以排列。
2.在刑法总则中规定了轻重不同的处罚原则。
3.在刑法分则中设立了轻重不同的法定刑。
第三节  刑法的效力范围
一、刑法的效力范围
刑法的效力范围,又称刑法的适用范围,是指刑法在空间、时间方面的适用范围,分为刑法的空间效力和时间效力。
二、刑法的空间效力
(一)刑法的空间效力概念
刑法的空间效力,指刑法对地和对人的效力,也就是解决刑法适用于什么地域和适用于哪些人的问题。
(二)确立刑法空间效力范围的学理依据
1.属地原则:一个国家的刑法只管发生在本国领域内的犯罪。
2.属人原则:一个国家的刑法只管本国公民实施的犯罪。
3.保护原则:一个国家的刑法只管侵害本国利益的犯罪。
4.普遍管辖原则:一个国家的刑法对侵犯人类共同利益的国际犯罪都要行使管辖权。
(三)我国刑法关于空间效力的规定
1.属地管辖原则
(1)领域的含义:我国领域包括领土、领水、领空与拟制领土航空器与船舶。汽车、火车不属于我国领土范围。
(2)属地原则的“地”:既包括行为地,也包括结果地。
【例】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下列哪些情形适用属地管辖原则?(多)
A. 外国人甲在中国境外打猎,因疏忽大意击中中国境内的外国公民斯某,致其重伤
B. 外国人乙乘坐外国航空器,当该航空器进人中国领空时在该航空器上实施犯罪
C.中国人丙乘坐中国民用航空器,当该航空器进入外国领空时在该航空器上实施犯罪
D.中国人丁在中国境内打猎,因过于自信的过失造成中国境外外国公民布某重伤
【解题分析】正确答案:ABCD。A项中甲致使中国境内的斯某受伤,因此应该适用我国刑法;B项中乙在中国领空犯罪,适用中国刑法;C项中丙在中国航空器中犯罪,适用中国刑法;D项中丁的犯罪行为发生在中国境内,适用中国刑法。
(3)属地原则的例外:
①享有外交特权和外交豁免权的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犯罪的,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②我国刑法不在香港、澳门地区适用。
③民族自治地方不能全部适用刑法规定。
2.属人管辖原则
(1)凡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国外犯罪的,一律适用我国《刑法》。
(2)普通公民在国外犯罪的,原则上都适用我国刑法,但犯轻罪一一法定最高刑为3年以下的,可以不予追究。
3.保护管辖原则
保护管辖原则应当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侵犯的是我国国家或公民的利益;
(2)行为人法定最低刑是3年以上有期徒刑;
(3)双方的法律都认定为犯罪。
4.普遍管辖原则
本原则是依据国际条约适用的,只有在前面三个管辖原则都不能适用的情形下才能适用普遍原则。
适用条件:
(1)是危害人类共同利益的犯罪;
(2)我国缔结参加了有关公约;
(3)我国将这种行为也规定为犯罪;
(4)犯罪人出现在我国境内。
【例】如果某犯罪案件不是发生在中国领域,且该案犯罪人不是中国公民,被害人也不是中国国家或者中国公民,但中国对此案仍能行使刑事管辖权的,是基于以下什么原则?(单)
A. 属地管辖原则     B. 普遍管辖原则   
C. 保护管辖原则     D. 属人管辖原则
【解题分析】正确答案B。三个管辖原则都不具备的情况下我国仍然具有普遍管辖权,只能是依据普遍管辖原则。
三、刑法的时间效力
刑法的时间效力,是指刑法的生效时间、失效时间以及刑法的溯及力,即对其生效前的行为的效。
(一)刑法的生效时间
(1)公布后经过一段时间生效。
(2)自批准或公布之日起生效。
(二)失效
(1)立法机关宣布废止。
(2)自然失效:新法生效之日,旧法自然失效,旧法为新法所代替。
(三)刑法的溯及力
1.刑法的溯及力,指刑法对于生效以前的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
2.刑法的溯及力各国学说:
(1)从旧原则:只能依据行为当时有效的法律定罪处罚,刑法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2)从旧兼从轻原则:只能依据行为当时有效的法律定罪处罚,但新法不认为犯罪或处罚较轻的除外。新法中的“轻法”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3)从新原则:刑法适用于生效前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4)从新兼从轻原则:新法一般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但是旧法不认为犯罪或处罚较轻的仍适用旧法。
(四)我国刑法关于溯及力的规定
1.要考虑适用旧法即行为时的法律规定。
2.当新旧法规定不同时,适用新法的基本条件是其处刑较轻或不认为是犯罪。
3.刑法溯及力适用的对象只能是未决犯,即未决的案件。
4.继续犯、连续犯行为跨新旧法交替时,新旧法都认为是犯罪的,适用新法,即使新法处罚较重,也要适用新法。如果当旧法不认为是犯罪,但行为继续或者连续到新法生效以后,且新法认为该行为是犯罪的,则对新法生效之后的该部分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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