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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言罪人要不得 --张鸣张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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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范美忠的事,我发表过意见,在我看来,做老师的,如果你把这份职业当成自己的事业,而且学生也相当喜欢你,结果在紧要关头,却丢下学生自己跑了,无论如何都是一件丢人的事。是人都会害怕,但你的理性会告诉你,最怕的应该是什么。我认为,一个知识分子,最怕的应该是丢脸,不在乎自己尊严的知识人,在暴政面前,就无法捍卫自己的自由。跟许多人说的那样,范美忠最不应该的,是事后没有悔意,反而理直气壮。没错,人是应该爱自己,但爱自己也要包括爱自己的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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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并不同意都江堰教育当局,因此就可以用口头通知的方式,逼范所在的私立学校,辞退范美忠,因为这不合法,偷偷摸摸,而且有因言罪人之嫌。也不同意媒体上现在对范美忠采取的近乎大批判式的围攻。范美忠事件可以讨论,也应该讨论,但讨论不能变成道德声讨,更不能变成大批判,批判未了,组织处理即到,连范毕业的北大,都有书记出来说话,好像自己的学生,从一开始,就十恶不赦似的。这样的声讨和批判,比范美忠的言论,要坏上一万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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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个重庆的大学生,因地震时发表了一点不懂事的言论,结果被人肉搜索,找到了正身,结果这个女孩子遭到围攻谩骂,甚至被威胁要奸杀,最后不得不休学。没错,我们是该对地震怀悲悯之心,但并不意味着就有权利对没有悲悯之心的人发出威胁和恫喝,逼得人家休学。如果我们不能学会容忍那些发出特别错误言论的人,如果我们碰到说错话的人就要喊打,甚至发出流氓式的威胁的话,我们的悲悯和正确,其实都不值钱。正像古代某些宗族的长老,可以借道德的“正当理由”,把犯了通奸罪的男女,剥光了示众,然后丢进水溏淹死一样,这种行为本身,比犯错者犯的错,要恶劣一万倍。在道德正确招牌下施暴,同样是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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