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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5-26 22:40 fengqian95211
您所查看的帖子来源于考研论坛(bbs.kaoyan.com) 林语堂名篇《英文学习法》(转载)

[size=5][color=Navy]很多读者来信要求我再引述一下林语堂博士我的名篇《英文学习法》。这篇文章对任何热衷于研习英语的人都大有裨益,我自然乐于从命。限于篇幅,本文先恭录其中一节--口讲之重要。 7FqW4~0sdXd
  “在听讲写读中,口讲尤为重要。这并非说我们学习英文的目标,只在讲几句英语,而实在是因为方法上应当如此。能看不能讲,只可说是半身不遂的英语。
.J9Fq4]}z   “在学习的程序上,为求基础之稳固、习惯之养成、进步之神速、文理之清顺,都得如此。还有几种理由:第一,口讲可多得练习,因为口讲是学习的最轻便的方法。第二,文法对不对,全在习惯。造句子总是慢慢推敲出来,养不成什么习惯。口讲之妙,在使学习的人在不知不觉之间吸收英文的句法,久而久之,自然顺口。到了顺口之时,英文句法已在不知不觉之间学来,比写作时算什么主格宾格强得多了。第三,口讲的话都是自自然然说出来的,少有堆砌奇字、矫揉造作之弊,因为口讲应答之间,不容你刻意求工。试将报章的社论与名人演讲稿一比较,就可以看出这个分别。 +Vkl4E N
  “英文最着重自然清顺,写英文必须这口讲的基础,写出来才读得下去。不然满纸都是字典上找来填上的奇语僻字,用上去一无是处。可以概括的说,英文写作必须以口讲为基础。“ K2G+AK2p0cpQ
  
&?6`:i6[%uunfe   林语堂论文法与惯用法
c|C2@1o/M   笔者在《漫谈银幕英语》里引述黄国彬教授论惯用法的文章,想各位由此对idiomatic expression有更深的了解。 ,dz7J$vI&C8O/~
  本文继续恭录语堂博士的各篇《英文学习法》,且看林氏对文法与惯用法的精辟见解: hO7Yr#U3V {
  “我们若明了文法之真义,就不会反对文法。其实文法的研究只是对于词字形体用法的变换作精密有系统的观察。 9w%| poL pA
  “学英文的人自然应时时留心所读文字的用法及形体的变易,不可把文法看为一事,把阅读又看为一事。这才是学习方法的正确态度。 uKi}|JU
  “兹举一个平常的例子:有许多学生常讲:At every time I go to see him,he is absent.这是有文法而无观察的结果,at
&uYq7cA!O   this time和at that time 都是很好的prepositional phrase,所以学生只敢用at every time d+L#x z,t/qa(h:h
  而不敢把at删去,结果读起来很不顺口。因为every常是这样用的:I see him every Monday. I see him on Monday.可是我们却不常说:I 2V4j6|%l:g/Y
  see him on every Monday.“因为以上这一句,叫做grammatically right but idiomatically "HGa4Rr
  wrong (文法上对,但惯用法上错。) 1{5xL%AY+ji3l
  “惯用法上错了的话,便是违背语言成例,便是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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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qgH$z+SqB3H   论学习方法的正确态度 x gru;K(@"z6SH
  各位读了林语堂博士的论惯用法,一定得益不浅。但林氏并非反对学习文法,且看其名篇《英文学习法》对研习文法的持平之论;
.\$Pd}0T3RZ   “关于文法一层,许多我都缺乏确切的了解。 \(Ipu0J'}:q
  “有些对文法下过苦动的人,到了做教员时可就感到得意了,仿佛苦媳妇升为恶家姑,必定叫学生用这种苦功才算快意。
$q3b!^o:[B:S   “另有一些人明明看见死记文法规则的无补实际,便发偏激之认,谓只须多读多讲,文法可以不学。这一派的人物,毛病在于放肆,读书不求甚解。 3U-{/K3Q4N
  “其实学习文法,只要态度正确,绝对是有利无损的,且能增加学生使用英文的能力。真正的文法的研究,是对英文作精密的观察与有系统的练习. /z;Om5L.P*d$v
  “譬如单看书而不学文法的人看见help me do it,聪明一点的便会注意到有一个to字省去。但是要他看到同样的例,至少须经过相当的时间才能遇到。假如有良好的文法基础,把这种句子做系统的研究,就会不但看见一句help me do it,并且可看见:
\9b`.KNO\ S d   help me pay it ]i4G] ^#Ewq
  help them collect the money n9zK}5q#T8QX
  help him mend his bicycle s^ ki!?/N%| }'R XU
  “得出许多同样结构的例,自然学得更快、更清楚、更有把握。 &jIBlv,PexM
  “所以,只要学习的态度正确,文法是不应该反对的。“ 8AUgX L8oM!F
  ,AW&Q;M_Z
  地道英语的讲法 ^9c*i9YX$Fl z/D/HeH
  上文恭录了林语堂博士的名篇《英文学习法》,想信大家都得益不浅。
;W0XxA,?'uMt   每次读到好文章,只要能协助你们提高中英文水平的,无论是前贤遗蓍,还是近代学者的佳作,我都会恭录下来给你们研习。
\7Qa)B&m^0}Q/nj$C   来信的读者中,有政府官员、家长、教师、在职青年、家庭主妇、莘莘学子,还有不断自学的中年人。你们都很客气,说觉得拙栏很有趣、很实用,我也希望力求变化,好让大家继续有兴趣看下去。 nXn:E4],fw!D}X
  现在和大家谈谈地道英语的讲法。
*jC6\U2W-tR*A   你想用英语说出下面这句话:
x3v*SVU#H2v   “她轻轻走路,以免吵醒了婴儿。“ #A kCtA)OB
  你可能会套用在文法书上学到的“表示目的和结果的从句“来表达,说出有板有眼的英语: 0S?YT0n
  (1)She walkde quietly lest she should wake up the baby. s8q~(uS QLn"v4B}
  (2)She walkde quietly for fear that she might wake up the baby. U/^^3_~O
  这两句英文用在作文上,文法完全正确。但这是书面语,英美人士交谈时不会说得这么有板有眼。他们会把这句话说成: "m'i,M2l(J
  “She walked quitely. She didn’t want to wake up the baby.“
O9~l&H$d'C7?   请记着:交谈时句子越短越好。[/color][/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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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5-27 09:49 xiepeng2051
才这么点?,看得不过YIN啊[qq: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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