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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那道题目:一、要答言论自由、集会游行示威自由、政府公权力的来源(主要在于言论自由的论述:明白现实的威胁,禁止事先抑制等等+其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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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要答权力和权利、权利和权利之间的互动(言论自由和集会自由之间的冲突/政府制止公民权利的限度和政府行使权力的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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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还有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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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本题的目的并不在于让我们紧紧论述什么是自由权,而是让我们了解权力权利的界限问题,这才是本题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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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的比例原则,15分,仅答课本上的东西是不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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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我答的不好,因为放到了最后,所以没有什么时间了,只写了得分点,没有怎么阐述,草草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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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的题,想必大家都能把前面的两道题答上,但是要看个人论述的技巧了,未遂犯,注意要从犯罪停止形态中主观归责理论和客观归责理论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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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嘛,想必题目大家都会看着眼熟,是某一年的司法考试的原题吧……对于转化型抢劫这一点是不用质疑的,只要在于分析中的逻辑性和考点展示的充分性……涉及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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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共同犯罪问题 2、共同犯罪中部分使用暴力和实行过限的关系 3、对于转化型犯罪中“暴力和暴力相威胁”的理解 4、对于钢丝鞭的问题,想必大家都犹豫了一下……嗬嗬,是个陷阱。这个涉及到刑法中“携带凶器”的问题,但是仅仅在抢夺罪中由司法解释加以规定,而盗窃罪中并未有携凶转化的规定……因此这里共同携带的钢丝鞭是不应该从转化的角度入手的,它的作用,是跟案例后期其他犯罪人默认甲乙使用暴力,一起来确定共同犯罪中共同使用暴力的主观故意产生的时间,由此决定了甲乙不属于实行过限,而是在6人的共同故意内进行的转化……其实还可以用部分实行全部责任来说一下……或者行为不可分的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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