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论坛 » 法学 » 给荷叶MM,驳“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

2007-7-24 12:34 波斯纳3
您所查看的帖子来源于考研论坛(bbs.kaoyan.com) 给荷叶MM,驳“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

“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
;[Z)B:{;R J|?\ Z.`9s#j'G G

4Im)}$Y#P8m }/{%hXM 荷叶MM:loveliness: ,你看:WU0c+Wfq'^F0\
  这句话里面有个词是“最好的”,“最”作为一个比较等级的词,意味着是在一个有众多评价对象的环境中,和其他所有的对象比较后的出的结论。在这句话里,好是一种主观的感受,主观的感受在我看来是人在经历一定的事件后产生的大脑反应,“好”是此类中的一种美好的大脑反应。所以,“好”的前提必然是在客观经历过事件的基础上的。“最好”则是在诸多“好”比较后得出的结论。*|5J"H'JTY1s
  然后,我们再看,“得不到的”,意味着“没有得到”。联系前面一段的分析,“好”产生在“得到”的客观事实上,“得不到的”其实根本就没有达到产生“好”的基础——“得到”这样的客观事实,根本就没有产生“好”,那怎么和诸多“好”进行比较呢,怎么能自诩为“最好”呢?!“得不到的”产生的所谓的“最好”和“得到”产生的“好”其实在两个不同的平台上,是没法进行比较的。:EIm8h5r%nj

Z a!U| ^/B^a b    所以,最后的结论是:“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存在逻辑上的悖论,不能成立!得不到的不一定是最好的,也许是最差的,也许是一般的……h \$J+qDc
_ X_Hr0`n T oc
   这个分析的实践意义就是:当你和死党叹息得不到哪个美女或者帅哥而忧伤不已的时候,你死党幽然地替你说出“也许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吧”,其实是在你的忧伤上又捅一刀,去他**最好吧,你此刻一定要双手掐紧他/她的双肩,怒目圆睁,要对他/她充满爱怜的说:“波斯纳哥哥说过的,这句话绝对滴存在逻辑上的悖论的!小孩子不能学坏。”(放在你背后的手应做兰花指状,切记,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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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7-30 22:12 荷叶MAMA
您所查看的帖子来源于考研论坛(bbs.kaoyan.com) 波老三,你吓俺一跳,俺认输了还不行吗,非要逼俺发言。(不过,用主席的矛盾论还可以和你辩论一下哦):loveliness: oGT)t%G-lD,ich[
题外话:严重怀疑你证明的诚意,以及你证明给我看的目的的正当性。[qq:20] .K @t P^i5g
顺便言一声,想申冤的话,qq上鸣鼓喊冤吧。

2007-7-31 00:14 泼墨
难为你这么热诚顶他两次,我看完第一段就昏了八天,现在还木缓过劲儿。。[qq:3]

2007-7-31 08:41 波斯纳3
哈哈~~波姐姐我都能毒倒她,别说你们俩小毛贼了~~~

2007-7-31 10:12 my43020
您所查看的帖子来源于考研论坛(bbs.kaoyan.com) 哈哈,楼主的逻辑很有趣呀。我也来说两句,作为不支持的支持。
,fGd?yoR 我在不更改楼主的概念之下,也说说楼主的矛盾吧。(好是一种主观的感受,主观的感受在我看来是人在经历一定的事件后产生的大脑反应,“好”是此类中的一种美好的大脑反应。所以,“好”的前提必然是在客观经历过事件的基础上的。)括号里的是楼主的推理的概念基础,虽然主观的感受当然可以是指向将来的,不过我在此仍然承认楼主的推理基础,(我们再看,“得不到的”,意味着“没有得到”。)从这句话来看,是和前面的推理基础有背离了,得到或者没有得到的,指向的是事件的对象,而不能延伸到后来的事件没有发生上,即事件本身已经发生了,按照楼主的逻辑是可以比较的了,或者换一个角度,从楼主的事件对象的角度,不管没有得到的是什么,但是该指向的对象是客观存在,当然也是可以进行比较了。

2007-7-31 10:54 波斯纳3
完了,我自己都晕了,稍等我打坐片刻,和你辩论~~

2007-7-31 11:08 波斯纳3
您所查看的帖子来源于考研论坛(bbs.kaoyan.com) “主观的感受当然可以是指向将来的”,这句话有意思,呵呵,注意,我讨论的是主观感受的客观来源,而不是指向的对象,所以你后面的推理就歪了,没有比较的基础了
u VYHR5J6P2m/e f
6{rxoMa-| [[i] 本帖最后由 波斯纳3 于 2007-7-31 11:10 编辑 [/i]]

2007-7-31 12:42 凌波仙
您所查看的帖子来源于考研论坛(bbs.kaoyan.com) 是~~可忍....孰~~~~~8可忍.v0bqyLf

!l?*e`~#XR'X 偶和MOMO一样,看了第一段就挂了,且只看到一半就不行了.想回发觉全然"不能犯".{(G?TZ v4u7n
3r$w vUfK
汝,乱拳打死老师傅...
C Lz(p/hUA 5u+s&T(xbZ
波斯纳开创了一种新的逻辑辩论法,鉴定完毕.:o [qq:20]

2007-7-31 14:06 my43020
回楼主,这样的话就更不通了,你通篇所说的都是外界和大脑的反应的关系,如果以大脑去关联外界,外界自然就是对象了。至于你说的(主观感受的客观来源),就此而言,作为来源应该是感觉的内部原因,是大脑或者说身体内部物理或化学作用,这些和你前面的文章无关。

2007-7-31 14:21 波斯纳3


大哥,怎么会无关呢,我也歇菜了

2007-7-31 14:22 my43020
您所查看的帖子来源于考研论坛(bbs.kaoyan.com) 刚才回头想起楼主的论题“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想从经济的角度论证一下,从经济学的三大假设,理性人,资源缺乏,保护私有产权;三大原理,利润最大化,供需,等价交换。来看,‘得不到的’和其平等的比较对象‘得到的’比较,‘得不到的’显然比‘得到的’有更大的交换价值。如果允许把价值大的设定为比价值小的‘好’,那么通过这样的等式,得到的结论是‘得不到的’比‘得到的’的好,如果要认定为最好,按照通常的逻辑是还需要引进其他比较对象的,当然就一个范畴只有2个可比较对象,说其中一个是最好的,从逻辑上也没有错误。当然我并不同意‘价值大’和‘好’,做等式的两端,不过这是现下的通用标准而已。

2007-7-31 14:27 波斯纳3
我彻底歇菜了!![qq:38]

2007-7-31 14:29 my43020
回10楼,因为你开篇文章里,并没有讨论主观感受的客观来源问题。来源指的应该是感受产生的程序性的问题,其物质基础应该是人体的功能,而一个事件刺激了人的大脑,而产生了感受,应该是感觉的对象问题。

2007-7-31 14:41 波斯纳3
我恳请波姐姐出山,替我应战~~~咪吗咪咯西咯吱~~~~#·—*¥%#波~~~~姐姐,现身吧

2007-7-31 16:21 荷叶MAMA
您所查看的帖子来源于考研论坛(bbs.kaoyan.com) 嗯~·#¥%……—*
q&E1wCU:Kz$i 我也说几句,(反证法)
2_+DJO7C{ S3? 1、 假设:得到的事物可能是完美的。E8i1K!Ugf6m)h(f
首先,得不到的是相对于得到的而言的。? O@%]9~#[{
其次 ,得到的是现实存在着的,现实存在的事物是有缺憾的,需要进一步发展变化的(辩证法基本原理)。这样得到的永远是有缺憾的,不完美的 ,当然,也不是最好的。证明:得到的不可能是最好的。
(v"FPS;f1x 最后,事物是不断变化发展的,是能无穷接近没有缺憾但又无法达到完美的,所以,现实,存在的事物是永远不会完美的;而得到的是现实的事物。证明:得到的绝对不是最好的。 ANZ~/k6LM
最后,假设不成立,原命题成立。P4z"e0fJ
备注:最好在这里是按哲学上的价值标准来衡量的,不是哪个人的价值标准。 k6@c(DkH.T;t
实践意义;1、正确面对有缺憾的现实,一分为二的看问题, 正如我的上面的证明肯定能被牛人推翻一样,要坦然从容面对接受现实。维纳斯是美神的根本原因是她体现了真实的美。
jj'T L$U 2、不能因为最好的得不到,就干脆放弃对最美好的追求,生命是一个过程而不是结果。正如坛子里好多人考北大,那是目标更是一种追求,一个过程,过程的终点是成功也可能是失败但终点只是过程的一部分
Q}:n!Fv3aD&O7P 3、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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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7-31 18:13 凌波仙
您所查看的帖子来源于考研论坛(bbs.kaoyan.com) [em:28] 恕直言啊~`荷叶MM的话,到有几分可圈点处.
3ZA(\QCxV
f:d%?7eu;s&m-?e 男士们的,不论主观客观存在还是未存在的,MS都有些决定论的模样.在另一帖里面有说这个结论某一方面可以取得个心理学意义的,是为不可忽视的一个结论。
7~3Q$VN4q'i ;C/d&Q(ETUGmg!m
不可知论,目前还是偶的相对坚持的认为。所以无论从什么角度,本身是同意此命题为“伪”或者说非讨论价值。或者有其价值但只是超离偶的心理和智识范围了。也未可知。不能否定,也就是不能肯定,是为不可知。对吧?呵呵。d)[pXa.r-dj\2e
mJ"o4`9ug;]]
但是对于不可知的相对可知道,至少在一定范围和定义下通过反正法是“可知”的,呵呵。而且“无穷接近”,“变化”,“不完美”“存在”,等等这些词汇,是我目前的认识范畴里能理解和同意的。欣喜另一个女孩子也同样有共鸣。^ ^0N&V.EPAEh$A/A E%J
X9I[;s|9Vt
鉴于鉴于,那我们就不妨从所谓的哲学的认识的层面上,尝试着统一一下立论的基础吧,相关主题词大约是:c*{!S/e&^Wq7b

l C6{X"i+RQ{"} 认识,H)Y5ys5x$V;T
存在.do*DJ7\Ruj.gZ
非存在
wOyy@G7_%fj:Q 真与非真
DZE/MY\O@,b/E1L 显示的8y1@2g;h0u&}+]s*i
未显示的,{+vy7v*Y P/B$ZI

6ZsV ^h,Mmu 由此,推荐如下文章,给大家助个兴,算是借花献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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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7-31 19:02 凌波仙
您所查看的帖子来源于考研论坛(bbs.kaoyan.com) [b]我们先来看看“得到的”[/b]
F.xBg%T Q3O%DE*QA k*C
  [color=Gray]      “传统的真理概念其核心是知识与对象符合一致。海德格尔并不是简单地反对这一真理概念,而是要求追问这种符合一致的可能性的根据。在他看来,知识与对象(事物)不同,若要“符合一致”,两者之间一定存在着某种“关系”,即“表象关系”。所谓“表象”就是把物设立为对象的活动。但是,“表象”如何可能将对象设立为对象呢?为了将事物“表象”为对象,物首先必须是显而易见的,即,物必须先已进入了“敞开领域”(das Offene),这个“敞开领域”就是“无蔽领域”(Unverborgene)。显然,这里所说的“敞开”与“无蔽”有所区别。虽然《存在与时间》也讲真理即无蔽,不过在那里“无蔽”主要指此在的展开状态。现在却不同了,至少强调的方面有所不同:这个“敞开领域”不是人力所为的,反之,人的所作所为亦要受制于这个“敞开领域”。因为不仅物必须置于敞开领域才能向我们显现,而且人也必须置身于这个敞开领域才谈得上“表象”物,从而将同样处于敞开领域中的物设立为对象。换言之,只有当人与物都置身于敞开领域的时候,才可能有表象与被表象的关系发生。”[/color]V }S1zOv}4d f

%_GP6h)Q@ P,\     这里提出的是“知识与对象”,“显现”,人与对象都“敞开”。所谓得到的是进入了敞开状态,在接触的过程中,及对象的敞开双,才可能有知识与对象的统一,这时候,才可能知道什么是好的不好的。[color=Blue]此其一。[/color]5t `a;B"l:MH&lc^)v

!}%ln/DF5~9F
NION!h     [color=Gray]“那么,人是怎样进入敞开领域的?
2z~*K5r3^O7L7{e a    人进入敞开领域是一种对存在者保持开放的“行为”(Verhalten)。在此敞开领域中,存在者自行显示,而不是借助于人的表象才显示出来的。所以,人的“行为”首先是对已经“显”出来的存在者保持开放,才能遭遇到存在者,才能将存在者“表象”出来而设立为对象,从而对之有所陈述。由此可见,陈述或命题的“正确性”或“符合一致”即表象关系的根据就在于人的向存在者保持开放的“行为”中。这种“开放行为”也就是一种“自由”的态度,亦即向着存在者自行开放。所以海德格尔说:“作为正确性之内在的可能性,行为的开放状态植根于自由。真理的本质乃是自由”。[8]:hum,EJ

\ezG?1i     在西方哲学中,真理向来与之相关的是必然性和客观性(即使是康德亦要把纯粹主观性理解为客观性),海德格尔却把自由看作是真理的本质,的确不同寻常。Hen a3oO oN

#|M_H8e7C     按照海德格尔的观点,为可敞开的存在者开放自身(sich-freigeben,即自己给予自己以自由),“只有作为向敞开之境的可敞开者的自由存在(Freisein)才是可能的”。[9]换言之,人向存在者的自我开放“行为”就是“自由存在”,自由乃是对敞开领域的可敞开者来说的自由,这种自由就是“让存在者成其所是”,亦即“让存在者存在”(das Seinlassen von Seienden),也就是“让存在”(Seinlaseen)。“让存在”并不是随随便便,听之任之,“让存在”乃是一种“参与”(Sicheinlassen auf,即一任自己来到存在者中),亦即参与到存在者那里。由于存在者乃是在敞开领域显现自身的,因而“让存在”就意味着“参与”到敞开领域及其敞开状态之中去。VG8iy)p1Eg
"O^(bp6RCL8b
    所以,自由就是人向存在者开放自己――“让存在”。然而,“让存在”并不是我让它存在它就存在,不让它存在它就不存在。换言之,人有自由的态度并不是由人决定的,他置身于敞开领域或无蔽状态,是受制于“敞开”和“无蔽”的。从根本上讲,自由并不是人的自由,而是一种把人的行为置入“敞开领域”中的自由,这就是“绽出(ek-sistent)”,即自身出离,或出离自身。这样的自由是由作为无蔽的真理所开启出来的。“让存在”实际上乃是存在之真理(无蔽)的运作和发生,即真理自身的演历,人不过参与其中罢了。”[/color]
6fQok,Q As
Gm'_t:ye0Bv%E }^ 这里我解释的将会战战兢兢,因为这部分是纯粹的真理问题的讨论,和咱们的恋爱观没什么直接关系,呵呵。但是从认识论角度,或者,也可以谈谈。在得到后的接触中,两个人的接触构成一个“让存在”的背景,根据上述的理论,对象是否可以全然显现无蔽,给你充分的认识,而你是否能够提供一个让存在者存在的能力,还是一个问题。所以即便“得到了”,你也未必能将知道与对象做一个统一。且是符合你主观所谓的“好”的价值判断。“现在之心不可得”,[color=Blue]此其二。[/color]
+P.M lC ]%?C;b6|
Vbg}s"H(u b 4A"bVFc$z
[b]下面是“没有得到的”[/b]m)HEr:N.D.r_|O

^.NuNcmW4g:x$PG(a [color=Gray]        ““让存在”本身也是一种[color=Blue]遮蔽。[/color]在此之在的绽出的自由中,发生着对存在者整体的遮蔽――遮蔽状态(Verborgenheit)。如果我们把真理称为“无蔽”的话,那么就可以称非真理为“遮蔽”。我们注意到,在《存在与时间》中,非真是由于此在之能在的本性所造成的遮蔽状态:此在可以使存在显现,也可以使存在不显现,虽然“不显现”也是一种显现。而在《论真理的本质》中,非真却直接具有存在论的意义,它不是由此在造成的,甚至比无蔽状态更加源始。因为存在者整体的遮蔽状态乃是在解蔽之先的,比“让存在”本身更古老。正如黑暗在先,光明在后一样,解蔽是“显现”,遮蔽则是“隐藏”。先有“隐”,才谈得上“显”。黑暗是光明的基础和背景,“隐”是“显”的基础和背景。
u@%j x n ym,c li
VS XNJ(fw          那么,既然存在者整体处在遮蔽状态,“隐而不显”的东西怎么可能达于思想和语言呢?人以开放的方式投身于敞开领域,“让存在者存在”就是要使遮蔽的东西达于思想和语言,从而显现出来。但是,人“让存在者存在”只能是个别具体的行为,只能让个别具体的存在者显现,而不可能让存在者整体显现。显然,存在者整体的遮蔽状态乃是更源始的境域,它“深不可测”,“神乎其神”,故而海德格尔称之为“神秘”(Geheimnis)。
pl.q:v~f.]Yy
vR"R F dHb9Z     真理是无蔽状态(aletheia),它是存在者的显现,存在的澄明。然而海德格尔心向往之的却是那个非真理的遮蔽状态。所谓“非真理”之“非”(Un-)并不是真理的否定,并非不是真理而是谬误的意思,这里的[color=Blue]“非”[/color][color=Blue]指的是尚未得到澄明或揭示的源始境域[/color]――尚未解蔽的遮蔽状态。这个遮蔽状态乃是一切解蔽或澄明的基础和背景,然而我们总是固执于解蔽了的东西(显者),那真正源始的遮蔽状态(隐者),即“神秘”却被遗忘了。殊不知,遗忘了“神秘”也就是遗忘了自己的“家”。[11]形而上学固执于“显者”而遗忘了“隐者”,当然不可能把握真理。因为存在的真理是既显又隐的,执着于存在显的一面,就忘了存在隐的一面。”[/color]
;b:qumn 5wI\fX
在这里讨论的诸位中坚持“得不到的是最好的”这话不对的,显然是执着于显的一面了,但是根据海氏的理论,似乎神秘的尚未显的那个“未得到揭示的”似乎也是对潜在的可能显示的一种执着,所以我是真的觉得这个问题没办法做正反的论断,因此,我们在这里做的大概只能是对这个问题本身的成立与否的讨论,而不是问题本身的讨论。呵呵。后面我会有专门的看法。先回到咱们的话题。
(w/xJ c4[,rj J3i(HKlO
   
d5?0]tBd
S0z;VP2UT6y)N'\ [color=Gray]”按照海德格尔,真理是解蔽也是掩藏,我们可以视之为“光明”与“黑暗”,亦即“白”与“黑”。解蔽是林中空地或澄明,那是疏朗见光之地,天光一泄的境域。所以我们把真理理解为无蔽。然而对海德格尔来说,不仅见光的地方是真理,不见光的地方、黑暗之所在也是真理,甚至可以说更是真理。因为,真理是解蔽也是掩藏,解蔽打开掩藏,使掩藏可见,于是我们以解蔽的方式接近被掩藏的东西。但是,无论我们怎样去解蔽,都不可能使一切被遮蔽的东西尤其是存在者之整体的存在显而可见。我们使用去蔽的方式接近真理,固然是想让被遮蔽的东西显而可见,但是我们越是企图这样做,可能离我们的目的就越远,因为被遮蔽的东西一旦被去蔽,就不再是本源的存在了。所以,我们追求光明的真正目的并不是为了将黑暗带到光明之中,而是为了借助光明而复归于黑暗。(这有些文字游戏嫌疑。)
Q V-IV#Q0q +fa|7w3EphV
    因为,那无边无际的黑暗才是本源,才是我们的家。
vCA[ }9C| T-d     ......jY#w-yL1O4D(p9{
       按照海德格尔的意思,接近也是去远。人离存在最近,同时离存在也最远。”[/color]yF'}Nd0{C[;mP:{
:a3s2`1A)Wl
这段话,我的理解是,得到的和得不到的,可能都蕴涵着最好的,因为我们对没得到的无从判断,对已经得到的或者也未必能知识与对象两两统一,没有得到的,或者在心理距离上可以称之为“未来的”,所以这两者的认识和判断,可以说是“过去之心不可知,未来之心不可知”,[color=Red]此其三。[/color]
9IXj HEy$zt
"\kvY$c'oB L.v
'N-s Y X nK7F | S [b]结论[/b]cr4R!~ z

|whG2t5`3\q     [color=Gray]“《论真理的本质》的[color=Blue]中心思想是[/color],将敞开领域看作是物与我相互开放的共同境域。当我们一味地追问知识与对象是否符合一致的时候,如果不能深入到这个源始的境域,问题是永远也不可能得到解决的。真理是真也是非真,真理是解蔽也是遮蔽。不过,海德格尔毕竟与庄子有所不同。在庄子看来,与其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而按照海德格尔的观点,“相忘于江湖”与形而上学之“在的遗忘”,都是遗忘,都需要“回忆”。所以按照他的观点,我们应该“知”然后“掉知”,或者说,通过“知”而通达“非知”的源始境域。”[/color]EslC V$l
q4h$Z%uE2} _ H
好了,因为知道和不知道的都不是真理的全体,所以,即便我们知道了,也需要去掉知。或者可以说即便我们对于“得到的”未必也能知道是最好的,对于“没有得到的”尚未有机会去知道好不好,但是出于严谨客观的美德,我们至少要谦虚地保留它是“最好的”的可能”,不可以武断地否认了。那么,我看,根本就没有必要判断什么是最好的。因为你无法穷尽,不论是别人,还是对自己。我们对自己都不知道明天变化成如何,还能做什么肯定的结论呢?
uh7u#to o4LD @ dC"D*C
以上是引用了对于存在主义者的思想进行议论的一篇论文,题目是《海德格尔关于真与非真的思想一解》一文的部分内容。其中的辩论部分,我随后贴下,那已然与我们的罗曼提克的话题无关了。呵呵。 w` Vr0k.GS

|+I]FY0bC4? Z!Tu'T y |
OVER了,波斯纳,偶交差了哈,汗:loveliness:
\ D{W~%R+W
p Fi1V~ (S}2Y~ c
!F(xZ9\|p&z5_
引文出处:中国论文下载中心 [url]http://www.studa.net[/url]YG;G#z4Q ]/^9S

P5Gg/A$nhOO [[i] 本帖最后由 凌波仙 于 2007-7-31 19:11 编辑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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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8-1 16:10 my43020
您所查看的帖子来源于考研论坛(bbs.kaoyan.com) 不好意思,楼主的帮手太强了,看了很久才弄明白,本来想投降了,可是还是发现了一些小小的漏洞。
0By:`,] v Xn?E 首先,大家的发言里都有一个误区,把得到和得不到的,误认为已知和未知的,虽然两者有重合,但是前者的广延明显大于后者,不仅包括后者所指的事务的信息序列,还包括具体的事务。$mT|5K4W3u{jO"O
其次,就是楼上的发言明显转移了话题,把对于楼主的逻辑推理的判断,转换为不相干的,存在与非存在,认识和真理的问题。
%dWf[({K ~!fM!b 不过既然楼上写了这么多,什么反应也没有,未免有失礼节。因为没有对于存在主义哲学的基础,所以仅就提供的文字评述。
4x;H { Rm Xa^ 第一,对于知识与对象的表象关系,命名的知识和对象就不存在符合与否的问题,这一点我同意海德格尔的。对于敞开的领域,这样的说法太过拗口,而且可能也不符合事务的本来面目,如果都是敞开的,包括人本身,那么就没有认识论的问题,人是敞开的和人本体的存在,即认识主体的存在显然是不能够兼容的,按照我的理解更好的表达是人本来的信息序列的问题。
:H5Wc_H&}!s:m (这里提出的是“知识与对象”,“显现”,人与对象都“敞开”。所谓得到的是进入了敞开状态,在接触的过程中,及对象的敞开双,才可能有知识与对象的统一,这时候,才可能知道什么是好的不好的。)楼上在这里把‘好’定义为知识与对象的统一,显然改变了博主的本来,以及前面所有论述的基础,你这样的转移应该是对话的双方都认可才可以继续。而且按照前面文字的意思,一个敞开的空间是没有‘得到’这样的观念的,‘得到’意味人与其对象存在者一种束缚的关系,和敞开的观念是矛盾的,这些在下文也可以得到验证。k2j*Xt+O
第二,(人进入敞开领域是一种对存在者保持开放的“行为”(Verhalten)。)(这里我解释的将会战战兢兢,因为这部分是纯粹的真理问题的讨论,和咱们的恋爱观没什么直接关系,呵呵。但是从认识论角度,或者,也可以谈谈。在得到后的接触中,两个人的接触构成一个“让存在”的背景,根据上述的理论,对象是否可以全然显现无蔽,给你充分的认识,而你是否能够提供一个让存在者存在的能力,还是一个问题。所以即便“得到了”,你也未必能将知道与对象做一个统一。且是符合你主观所谓的“好”的价值判断。“现在之心不可得”,此其二。)这段文字说明你确实没有理解前面的文章,文章中有(是“绽出(ek-sistent)”,即自身出离,或出离自身。)文章中的观点很类似于中国理学里的以物观物。而楼上的理解又可能出现了偏差,这部分是对于认识的讨论而不是对于真理的讨论,而且楼上还出现了自相矛盾的问题,在此的‘得到了’显然指的是具体事务的得到,和其他部分的作为‘知道了’的抽象的‘得到的’意义发生了明显的漂移。而你的关于认识的理论部分又抛弃了‘敞开理论’回到了主客观统一的老路了。9@1vDY(z
第三,(在这里讨论的诸位中坚持“得不到的是最好的”这话不对的,显然是执着于显的一面了,但是根据海氏的理论,似乎神秘的尚未显的那个“未得到揭示的”似乎也是对潜在的可能显示的一种执着,所以我是真的觉得这个问题没办法做正反的论断,因此,我们在这里做的大概只能是对这个问题本身的成立与否的讨论,而不是问题本身的讨论。呵呵。后面我会有专门的看法。先回到咱们的话题。)从前面的文字得到这样的解释,也是很牵强的,恰恰相反,‘得不到’在大家脱离具体的事务,一般的概括而言,恰恰是(是尚未得到澄明或揭示的源始境域)是海德格尔所追求的,如果设定为人所追求的为‘好’的话,结论恰恰相反。
R!} a|Dt 第四,(这段话,我的理解是,得到的和得不到的,可能都蕴涵着最好的,因为我们对没得到的无从判断,对已经得到的或者也未必能知识与对象两两统一,没有得到的,或者在心理距离上可以称之为“未来的”,所以这两者的认识和判断,可以说是“过去之心不可知,未来之心不可知”,此其三。)这一段文字,明显没有思辨的意义,在我们的讨论中,并没有人把得到或得不到的一定当作了两个事务,得到与得不到可能只是指向同一事务的不同时间或者空间而已。对于没有得到的无从判断,也再次表现了楼上的思维的不断漂移,在楼上引用这一篇文章的时候,就已经把得到与否关联到人对于事务的精神把握之上了,而再次回到了具体的拥有关系上了,对于具体的拥有关系,得到与否并不意味着对于一个事务没有了解和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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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8-1 17:09 波斯纳3
哈哈,波姐姐,回去上座好酒美男相待!![qq:13]

2007-8-1 18:03 凌波仙
您所查看的帖子来源于考研论坛(bbs.kaoyan.com) "把得到和得不到的,认为已知和未知的,虽然两者有重合,但是前者的广延明显大于后者"3tF;[ p_:`$QGN&v

6{7DB E V;p|W/Z+Q 尚未知道,就能知道大小了么?何况我有些同意老海的说法,未知的外延更值得深思.(我不敢贸然说大小,因为不知.)对于已经知道的,是否能获得全然的知识与对象的统一,也是个问题,但是这个似乎相对"小"一些.`x o}C(Tg
| _2FvT+L|#TA
关于这个话题的出处和情感色彩,我到倾向于那天在TAOTAO博上看见的一句话:;V*h0G;w+i*@!r
"尝读史怀哲的书,说是:人与人之间其实是很难理解的,就算是相爱,也不过是在黑暗中并肩行走罢了.";q3f7o~)K
k9Ie6TW0@
这类似于无限接近真理和存在.我是这么理解的.
7u9D?2ii*O UbZ m 老海的文章看起来确实晦涩,这文章才1万多字,费了很长时间才看完,可见偶目前的理解能力.会回头再细细研读的.
dO.`u+^"lE j3e"u0?4E6jN
钦佩my43020的认真和勤奋. :)
uA4R[ Em8m
#A7k@*}-oNl:t'v3nb.H5a [[i] 本帖最后由 凌波仙 于 2007-8-1 19:27 编辑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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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8-1 18:12 john222a
请用辩证唯物主义论证

2007-8-1 18:18 凌波仙
您所查看的帖子来源于考研论坛(bbs.kaoyan.com) [quote]原帖由 [i]john222a[/i] 于 2007-8-1 18:12 发表 [url=http://bbs.kaoyan.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9418755&ptid=1963794][img]http://bbs.kaoyan.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Nt }.q:PqR] } X` 请用辩证唯物主义论证 [/quote]
df-o8l&a:D9^ 5w E`nb
你好!c#j sWI t

B [s8y&wEf 可是我看了点点哲学史,并不觉得只有辨证的唯物的才值得理直气壮.^ ^

2007-8-1 20:54 陶潇湘
您所查看的帖子来源于考研论坛(bbs.kaoyan.com) (1)LZ论述的前提是:对于事物的评价比较必须以对事物的经验为前提。我对这个前提是的真实性是不赞同的。比较是基于对事物的认识,并不是基于经历。认识既间接获得,也可亲身实践获得,“如果每个人对于知识都要直接实践获得,人类必将陷入水与火的洪荒之洲。”即使我们没有去过太阳和月亮也知道太阳比月亮大。'k0[w+\lq
(2)认识的有限性决定比较的有限性,在我们说“最”这个最高比较级的时候,这个比较的范围很显然是在主体的限定之内或者其所认识的范围之内的。如果在语境中没有限定,直说“XX是最X的。”这句话如果有问题,那也是认识外延不周延,而不是逻辑悖论。{$A l"f+y?
(2)大小的比较是客观性评价,好坏的比较主观性评价,客观性评价必须基于事物的客观特征,而主观性比较则含有非常大的主体性特征。“XX是最好的。”这句话至多可以说是角度有问题,却根本谈不上逻辑上的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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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8-2 05:58 john222a
您所查看的帖子来源于考研论坛(bbs.kaoyan.com) 正因为得不到,所以是最好的a'GFe%_}A
而不是不想得到。 b(L3or v$A#hC1`
所以“最好的”是一个主观判断。
U/vL F g-L 而“好”是一个很模糊的概念。仅仅希望得到本身,就足以使之成为“最好的”

2007-8-2 06:10 john222a
回复 #23 陶潇湘 的帖子

这也是我想说的,传统的唯物主义的解释方法。但是我认为对待这个题目,应该加入一些心理分析。

2007-8-2 11:26 my43020
您所查看的帖子来源于考研论坛(bbs.kaoyan.com) 20楼误解了,已知与否指的是观念对于事物的把握,得到与否指称的不仅包括前者,还包括对于事务实体的占有或者是拥有关系。广延这个词的通常的是和概念相关联的,所以我说的‘得到’和‘已知’的广延的大小,是指两个字符指称事物广延的大小。v(n:g1|3]C8Rw
如果海德格尔的文章和你引用的内容相当的话,则他的文章并不晦涩,只是翻译的很不到位而已。w9Z6C? pdk;I
再者,在讨论抽象问题的时候,希望不要经常回到没有证明关系的具体的问题当中。
3W t#^ S}Di 回23楼,(认识的有限性决定比较的有限性)这句话存在逻辑错误,恰恰相反,正是认识的有限性决定了比较的无限性,如果认识达到了无限,无所不知,那么比较就没有任何意义,因为此时的任何事物都有其恰当的位置,之所以有比较,是因为我们对于该事物没有了解,才通过比较来获得相关的知识,以蠡测海,可以比喻认识的局限于很小的范围。8k!O9y tFU
(客观性评价必须基于事物的客观特征)这一句也很有问题,任何的评价都是基于一定的标准,所谓的客观评价不过是指标准的一般性和明确性而已,象以米尺测量长度,而事物的客观特征,是和事物一起存在,恰恰是标准对应的目标,这些可以回到海德格尔的‘敞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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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8-2 12:55 凌波仙
您所查看的帖子来源于考研论坛(bbs.kaoyan.com) [quote]原帖由 [i]my43020[/i] 于 2007-8-2 11:26 发表 [url=http://bbs.kaoyan.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9423570&ptid=1963794][img]http://bbs.kaoyan.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UCG,txvKT7R
得到与否指称的不仅包括前者,还包括对于事务实体的占有或者是拥有关系[/quote]
Kf:r%nM6tog
#~nC"[V 呵呵,那我再抛出一个导火索:人是事物实体吗?对于人的拥有或者占有是可能完全的吗?好的定义是什么?最能满足的?精神的?肉体的?情感的?思想的?意志的?心理的?
S3O?G:\`-Tp5v I H,I0cQl;~#}`
人们很久以前就拥有工具了,可是多少时日才认识到原子这个词?后来又出现纳米这个词?-}/cl,p `/C} f \
不可知是绝对的,知道是相对的.真理永远是接近的状态,一如哲学也只不过是围绕着真理而孜孜不倦的一个探索,永远在路上.
s{0L%v[\N
:t/B"q#KM0Z8F 但正因为如此,才令人充满追求的动力.若从这个意义上说,爱哲学的人可以说哲学是"最"值得追求的.完了,可见这样的逻辑必然导致不可知道的尚未得到的是最值得追求.但是否最好呢?或者是,或者竟然是万劫不复.
J-q6|4eol
gU4P~.nC/n 是因为本身最好?还是因为.因.为.不.知.道.是否.不好.才.存在.可能.是.最好的.的可能,充满蛊惑的魅力?悲观者肯定,乐观者否定,不可知论者无法论定.完全出于认识主体的思维结构和心理构成.1Iv6Fe+v_7W5b

ne1J:s/T@~ 说到这里,发觉,这实在就是一个心理上的结论:
*H&d`*aW!Peme[.[ 即便在这个基础上,现实主义者会说:使人获得满足感就是"好的",为人所愉悦.而能获得满足的前提应该是可以使用的吧?得不到的离这个距离有多远?除了心理上的妄念,头脑里的YY,事实在哪里?满足在哪里?或者会有说,正因为无法全然知道或者尚未有幻灭的机会,所以才可以充分幻想满足的极大化,这不是YY是什么?又有人说了:有些人就是无法接受现实的不完美,热爱幻想.那,既然如此,还需要多说什么么?又何需要比较得到的和没有得到的?要的就是幻觉.
-lZT&r|B@
^1mIh*qz9q#q 而且,关于没有得到的,也有两个含义:
H9B mC3_8t 一是,接触过而没有得到的
*]5B5s;Ni0G+}"P[F 二是,全然存在幻想中,完全落实不到已经接触过的任何人身上的 Eh3dm.h2JB

` FwM j 第一种还不是最不幸,呵呵.第二种是被诅咒的中标者....唉.对于第一种是可以通过现实主义来否定的, 对于第二种呢?现实主义似乎也无法否定.
(R;klPEy Eo ^
Ok"kl,|y)G 晕了.:loveliness: 貌似超出了原来的辩论范围, 不懂.不语.  偶绝言,谢谢回复 . :)OxG(l,};p-]p
l7zH[j.[8G@iH
` Zq;Gtd"^(Ob

'O.O6~a xc/fO 桃桃, Ad&J)}[ ~@
b'?'J$SxO
关于伟大人物的警句,多看几个,就发觉,仍然是各说各话.以至于不情愿地丧失了对他们的崇拜的可能.呵呵.
7b-z'a$lkA]*y 3LNVh*i"UXsy{T
昨天看到文艺复兴时期"北方的重情主义对希腊尚知主义的排斥"和罗素对尼采的评价"对他的讨厌,不在于事实,而在于情感",到底人们该服从知还是情,到底是理性服从信仰,还是为了信仰而去理解...为了世界变得更好,人们似乎是该先信仰再理解的,但是什么是信仰的合理性呢?谁是标准的制定者呢? G8w b.Ym-^

6rIj8Vz a 这真的是很值得费心思的.前人推出这些角度,只叫阅读的人沉迷,并觉得真切地被无知包围.而人是否能从无知中最终走出,还真的不清楚.
?J {.u5m&PIu%x{ ]/Xt1E v8kAb!B/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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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8-2 14:53 my43020
您所查看的帖子来源于考研论坛(bbs.kaoyan.com) 我看你可能误解你增援的目的了,我没有否定楼主关于最好的论断,我只是说他的证明有问题,一个问题证明错了,并不等于问题本身是错误的。也即,虽然楼主是在讨论和爱情有关的得到问题,而我并没有参与这个问题的讨论,我一直在说的是证明当中的逻辑问题。
4@5^I$C Im r? (人是事物实体吗?对于人的拥有或者占有是可能完全的吗?好的定义是什么?)你的这三个问题一结合,答案就在其中,如果把人定义为实体事物,那么人就是,那么对于人的拥有也可能是完全的。举一个你可能反驳的例子,奴隶,还有和本话题相关夫妻之间的拥有,在具体的时空和制度之下,其拥有都是完全的。而且我在上面的文字并没有提到定义这个词,我也很少使用这个词,我经常使用的相近意义的词是概念,但是两者差距很大,定义是威权的,而概念在一定的角度而言,可以说是民主的。
tYvy,Iu (人们很久以前就拥有工具了,可是多少时日才认识到原子这个词?后来又出现纳米这个词?)你可能缺乏必要的物理知识,把有关的概念弄混了,但是我还是按照字面的意义提出下面的观点。原子这个词一直存在,纳米也同样,即使按照你的语义,两者也是同时存在的,因为要度量原子的大小,所以才有纳米的度量的出现,这些正如你所说的真理,由于有了真理的标准,所以才有了真理,真理只是真理标准的产物,所以真理一直存在,也不存在无限接近的问题,马克思所谓的真理的相对性,是只相对于标准而言的。换句话说,真理是语境的,而语言是权力的,所以真理一直存在,存在于不同的权力话语之中,就像现在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视为真理一样。
C/o%n^+rz h 至于你所说的无限接近的,可能是人的欲望和人的智识之间关系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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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8-2 19:14 波斯纳3
!!

我不是在讨论爱情问题,我是在论证这句话的逻辑悖论!严正声明啊[em:15]

2007-8-3 11:12 my43020
(虽然楼主是在讨论和爱情有关的得到问题,) s"_MC7up/F"g^
即我没有说你在讨论爱情问题。‘有关’只是说你的问题涉及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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