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完整版本: 人大法硕咨询台(07级众位人大法硕倾情奉献)

ytmksfc 2007-8-1 23:13

回复 #136 lzh158486721 的帖子

如果你是本科生,不要求四级。

如果你是同等学历,要求过四级。

这个问题前面已经回答过了

ytmksfc 2007-8-1 23:14

回复 #138 roger0826 的帖子

谢谢老司,才发现你已经帮忙回答了。

真哥们!!!!

ytmksfc 2007-8-1 23:16

回复 #140 三空 的帖子

今年英语主观分数确实比较怪,具体因素没有官方的回答。呵呵,认真准备!!加油

ytmksfc 2007-8-1 23:20

回复 #143 0206 的帖子

你好。考研论坛里就有很多好的推荐教材的帖子。

你可以找找。

找不到回头再找我。嘿嘿

ytmksfc 2007-8-1 23:22

回复 #144 studyfans 的帖子

谢谢解答。

ytmksfc 2007-8-1 23:23

回复 #143 0206 的帖子

有必要提醒你一下。,

法硕专业课是全国联考。教材各校都是通用的。

我估计你不知道,所以才会来人大台咨询吧,呵呵。

raksisi 2007-8-2 03:07

呵呵,楼主在07人大群里面叫什么啊,认识认识

宝贝YOYO 2007-8-2 08:09

回复 #130 cwdong8309 的帖子

论文是要求在公开期刊上发表的,非毕业论文。
专科生要求只能毕业两年之后才能报考,是条件一;另外要求外语过四级六级,是条件二;再另外通过本科考试科目六门还是八门,是条件三;最后,要在公开期刊发表报考相关专业的论文一到两篇。

不同的学校规定不一,希望报考的朋友去查看简章,可别弄错了。

有些学校就是苛刻,无他理由,不厚道啊。。。

roger0826 2007-8-2 08:50

回复 #152 ytmksfc 的帖子

不参加司考了就在网上泡 这几天在论坛的时间比过去两年加一起还多 呵呵

studyfans 2007-8-2 11:20

回复 #146 三空 的帖子

政治没有去背。就是简单的做了一点题。然后凭感觉去考的。自以为自己的政治底子不错,政治觉悟也高。[qq:13] 可惜只考了62分。变态的北京改卷。主观只有27分。考完后我还以为70多分,对了一下答案。
专业课由于是第一次考,没有考试经验,前面的选择题花了太多的时间,到考前30分钟时,还有6道左右的大题没有做。最后只能是胡乱完成了事,以免留空白卷。实际我在专业课上花的时间也是最多的,也是最有把握得高分的。但是没有时间,只得了104分。
考完了专业课后,都差点想不考了。最后还是我弟弟劝我。再考完。综合课答得很顺利。时间也差不多,大概多了几分钟。(因为了前车之鉴)我以为综合应该比专业课更高的分。实际分数出来后,气死我了,专业分还是更高。综合只有97分。
都是没有经验惹的祸啊!
还有就是没有认真去背过东西。
后悔莫及啊,本来可能已经整理行囊奔人大了![em:15]

studyfans 2007-8-2 11:22

回复 #146 三空 的帖子

你呢?考得怎么样?也是考人大吗?多少分啊?

studyfans 2007-8-2 11:24

回复 #148 ytmksfc 的帖子

[qq:13] 学术问题应该公开讨论,怎么能私下交流?
[qq:20]
no fence.

你的网站在哪啊?
还有你们说的那个人大QQ群呢?
不知道今年报不报人大?但是想加入?不要误会,不是想攀高哦!

[[i] 本帖最后由 studyfans 于 2007-8-2 11:28 编辑 [/i]]

studyfans 2007-8-2 11:30

回复 #148 ytmksfc 的帖子

还有看了你在中国法律硕士联盟里是版主。听说你的为人口碑还不错。佩服你![qq:13]
司考过了也不错哦。你本科毕业几年了?

飞儿0506 2007-8-2 11:43

回复 #135 lzh158486721 的帖子

人大对于自考生是比较公平,没什么歧视的,放心好了!

ytmksfc 2007-8-2 11:50

回复 #158 宝贝YOYO 的帖子

谢谢回答。你说的很完整了。

ytmksfc 2007-8-2 11:52

回复 #162 studyfans 的帖子

你好。这里是人大法硕咨询台。

要讨论学术问题可以另开一贴

因时因地制宜

ytmksfc 2007-8-2 11:53

回复 #164 飞儿0506 的帖子

谢谢飞儿~~~

studyfans 2007-8-2 13:17

回复 #166 ytmksfc 的帖子

算我没说!
再说我也没有说一定要在这贴讨论!
[qq:39]

ytmksfc 2007-8-2 22:18

回复 #168 studyfans 的帖子

谢谢对人大法硕一直的支持~~~

0206 2007-8-3 15:33

我是三本的``
考法硕  有歧视吗??
或者有什么条件吗???
报考人大有什么条件吗????

雅竹月影 2007-8-3 17:32

回170楼

只要你有本科学位就行啊,不会因为是三本的就会受到歧视的!只要你的分数够就行,其他的别担心!
关于报考法硕的条件,详细的消息你可以去[url]http://pgs.ruc.edu.cn/pages/zsxx.php3[/url]网站查看法硕的招生简章,结合自己的情况考量一下。
预祝你来年马到成功!

[[i] 本帖最后由 雅竹月影 于 2007-8-3 17:38 编辑 [/i]]

三空 2007-8-3 18:20

回复 #161 studyfans 的帖子

08年第一次考
最担心英语 特别听说今年北京的主观分数特别低
人大的英语线又比较高

ytmksfc 2007-8-4 19:32

中 国 人 民 大 学

2007年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培养应用型高层次法律人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司法部于1996年开始设置和试办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中国人民大学为首批招生单位。2007年计划招生人数200人(即实际招生总人数不超过200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030180)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学位,主要为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监督以及经济管理、社会管理等实际部门培养德才兼备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需要的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和管理人才。

一、我校实行网上招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

网上招生包括网上报名、网上下载《准考证》(在北京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网上查询初试成绩、网上调剂录取等。我校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须随时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有关通知。考生自行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初试成绩通知》、《复试通知》等,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2007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

(1)报名时外语应达到国家四级水平;

(2)复试时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

(3)复试时提交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论文(字数不少于1万字)或在报刊上发表的相当于学士水平的三篇文章。

3、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下列13个专业不得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5、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67年9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自筹经费和委托培养的考生年龄不限。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程序

考生均在教育部统一的网上报名系统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具体网上报名程序、网上报名时间详见教育部文件通知。

1、在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

(1)电子照相: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本人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截至2007年硕士生入学考试日期仍有效的身份证、军官证)、学历证书原件(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2006年11月10-14日)到我校进行电子照相。具体照相地点届时见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2)下载《准考证》:请考生于考试前一个月(具体时间见研究生院网站通知)自行登录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准考证》,初试时凭网上下载的《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军官证)进入考场。规定时间内不下载《准考证》者,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考试。

2、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

(1)办理其他报名手续: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截至2007年研究生入学考试日期仍有效的身份证、军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2006年11月10-14日)到当地省、市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办理其他报名手续。

(2)《准考证》: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准考证》由我校各院系于考试前20天寄出,请考生务必在网上报名时准确填写本人接收《准考证》的地址和邮编。

3、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实,立即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四、初试科目

    1、全国统考:(1)101政治 (2)201英语或203日语

    2、全国联考:(3)398-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课(含刑法、民法)(4)498-法律硕士联考综合课(含法学基础理论、宪法、中国法制史)

具体考试科目以日后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五、初试时间

    2007年1月(具体考试时间以教育部规定时间为准)

六、初试地点

    北京考区:中国人民大学

    外埠考区:在当地省、市招办指定的考点。

七、复试与体检

复试笔试科目:专业综合课(含刑法、民法、法学基础理论、宪法、中国法制史)。

我校于2007年3月在网上公布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办法,考生在网上查询是否参加我校复试,并自行从网上下载《复试通知》,凭《复试通知》、《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以及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参加复试,复试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大学课程学习成绩登记表或复印件(需加盖出具单位章);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复试时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八、网上调剂录取

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但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以联系其他招收法律硕士的高校或招生单位进行调剂录取。考生须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提交申请调剂信息,包括调往学校、专业等,我校将按考生的申请寄转报考材料。

九、录取

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原则上录取第一志愿的合格考生)。按规定,被录取的考生必须同我校签定协议书(如属委托培养,还须同委托单位签定协议书),按规定交纳培养费后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自筹经费生可以迁入我校集体户口。

《协议书》由我校委托法学院签发给考生。

十、培养方式

1、脱产学习,学习年限3年,限招180 人,学校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2、不脱产学习,学习年限3-4年,限招20人。

十一、培养费

    每名学生的培养费总计48000元,录取考生须按照协议书规定交纳培养费。

十二、学位授予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被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硕士学位。

十三、关于毕业生就业

    原单位委托培养的硕士毕业生必须回原单位工作,其他毕业生可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四、参考书目

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编《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指南》(第七版)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法学院咨询电话:010-82509050   

研究生院网址:pgs.ruc.edu.cn    法学院网址:law.ruc.edu.cn

研招办电话:010-62515340        中国人民大学查号台:010-62511301

欢迎考生报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

                                       



中国人民大学研招办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二00六年七月

三空 2007-8-7 12:01

人大的学长们08的简章出了 和07的没有多大变化
不知道今年还有没有公费 上面也不说

飞儿0506 2007-8-7 22:53

回复 #167 ytmksfc 的帖子

不客气,呵呵,积极响应你的号召!

ytmksfc 2007-8-8 10:10

回复 #174 三空 的帖子

据说08年开始研究生学费体制改革,不知道人大是不是试点之一,回头我再问问。

ytmksfc 2007-8-8 10:15

2008年硕士生报名须知



中国人民大学是一所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兼有部分理工学科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尤其在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管理科学领域具有突出的整体优势。学校目前研究生与本科生的比例为1:1,是全国高校中这一比例最高的研究型大学之一。

为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研究生培养机制,鼓励研究生的创新精神,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2008年试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

学校将统筹资源、优化配置,实行新的研究生奖助体系,通过设立研究生基本奖助金和三助岗位(助教、助管、助研)等多种形式对研究生进行奖助学,入学后基本奖助金根据研究生学习成绩、科研成果(能力)和综合表现进行动态管理。

学校设立特等奖助金用于选拔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欢迎全国重点大学的优秀毕业生报考我校。

我校基本奖助金包括特等奖助金、全额奖助金和半额奖助金,覆盖面达80%。

我校现有硕士学位授予点148个,2008年拟招收硕士生2900人,其中拟接收本校推荐免试生500人,接收外校推免生500人。

一、我校实行网上招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

网上招生包括网上报名、网上下载《准考证》(在北京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网上查询初试成绩、网上调剂录取等。我校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须随时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有关通知。考生自行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初试成绩通知》、《复试通知》等,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

二、学习年限

1、硕士生的基本学制为2-3年。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管理学等学科和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的硕士生基本学制为2年;哲学、史学、文学(除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理学、工学学科的硕士生的基本学制为2-3年,培养方案按3年设计。

2、工商管理硕士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习年限详见工商管理硕士招生简章和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程序

考生均在教育部统一的网上报名系统网上报名,在北京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还须网上支付报名费,具体网上报名程序、网上报名时间详见教育部文件通知。

1、在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

(1)电子照相: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成功后,考生本人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截至2008年硕士生入学考试日期仍有效的身份证、军官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2007年11月10-14日)到我校电子照相。

  (2)下载《准考证》:请考生于考试前一个月(具体时间见研究生院网站通知)自行登录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准考证》,初试时凭网上下载的《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军官证)进入考场。规定时间内不下载《准考证》者,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考试。

2、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

(1)办理其他报名手续: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截至2008年硕士生入学考试日期仍有效的身份证、军官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2007年11月10-14日)到当地省、市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办理其他报名手续。

(2)《准考证》: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准考证》由我校各院系于考试前20天寄出,请考生务必在网上报名时准确填写本人接收《准考证》的地址和邮编。

3、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实,立即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4、考生办理完报名手续后,报名表等报名材料均不需返回我校。

四、推荐免试工作

1、外校推荐免试生申请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

于2007年7月23日-9月20日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网上提交申请信息。具体申请程序和相关规定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的《2008年外校推荐免试生申请攻读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生办法》。

我校对复试合格拟接收的外校推荐免试生发给接收函,取得接收函的应届毕业生按教育部规定办理报名手续。

2、申请免试攻读我校2008年硕士学位研究生(含本校和外校)须在2007年9月底前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复试合格并取得原所在院校推荐资格的方取得推荐免试生资格。

五、同等学力者报考我校,须具备以下条件:

 1、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从大专毕业到2008年9月1日)或两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2、报名时外语应达到国家四级水平;

 3、复试时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4、复试时提交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论文(字数不少于1万字)或在报刊上发表的三篇文章。

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者,须在报名前已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硕士生;或已获得专科毕业证书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2008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七、党校学历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学历不能报考。

八、入学考试时间:2008年1月,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九、复试和体检

各专业复试笔试科目详见专业目录复试科目栏。

我校于2008年3月在网上公布复试分数线,考生在网上查询是否参加我校复试,并自行从网上下载《复试通知》。

复试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复试时须提交《本科课程学习成绩登记表》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于入学前补交)。

十、网上调剂录取

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但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以联系其他高校或招生单位进行调剂录取。考生须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提交申请调剂信息,包括调往学校、专业等,我校将按考生的申请寄转报考材料。

十一、2008年我校继续实行住宿收费制。

十二、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十三、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被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硕士学位。

十四、我校2008年继续招收工商管理硕士和法律硕士研究生。有关招生事宜详见工商管理硕士招生简章和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十五、我校专业课不举办考前辅导班。

  研究生院网站:pgs.ruc.edu.cn

  研招办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72

研招办电话:010-62515340            中国人民大学查号台:010-62511301

各院系咨询电话详见研究生院网站。

ytmksfc 2007-8-8 10:16

回复 #174 三空 的帖子

由楼上的须知可见,08年开始确实要推行研究生学费体制改革了~~~

ytmksfc 2007-8-8 10:19

中 国 人 民 大 学

2008年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培养应用型高层次法律人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司法部于1996年开始设置和试办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中国人民大学为首批招生单位。2008年计划招生人数200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030180)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学位,主要为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监督以及经济管理、社会管理等实际部门培养德才兼备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需要的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和管理人才。

一、我校实行网上招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

网上招生包括网上报名、网上下载《准考证》(在北京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网上查询初试成绩、网上调剂录取等。我校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须随时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有关通知。考生自行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初试成绩通知》、《复试通知》等,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08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

①报名时外语应达到国家四级水平;

②复试时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

③复试时提交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论文(字数不少于1万字)或在报刊上发表的相当于学士水平的三篇文章。

3、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下列13个专业不得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5、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68年9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自筹经费和委托培养的考生年龄不限。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程序

考生均在教育部统一的网上报名系统网上报名、在北京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还须网上支付报名费,具体网上报名程序、网上报名时间详见教育部文件通知。

1、在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

(1)电子照相: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成功后,考生本人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截至2008年硕士生入学考试日期仍有效的身份证、军官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2007年11月10-14日)到我校进行电子照相。具体照相地点届时见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2)下载《准考证》:请考生于考试前一个月(具体时间见研究生院网站通知)自行登录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准考证》,初试时凭网上下载的《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军官证)进入考场。规定时间内不下载《准考证》者,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考试。

2、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

(1)办理其他报名手续: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截至2008年研究生入学考试日期仍有效的身份证、军官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2007年11月10-14日)到当地省、市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办理其他报名手续。

(2)《准考证》: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准考证》由我校法学院于考试前20天寄出,请考生务必在网上报名时准确填写本人接收《准考证》的地址和邮编。

3、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实,立即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四、初试科目

    1、全国统考:(1)101政治(2)201英语或203日语

    2、全国联考:(3)398-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课(含刑法、民法)(4)498-法律硕士联考综合课(含法学基础理论、宪法、中国法制史)

具体考试科目以日后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五、初试时间

    2008年1月(具体考试时间以教育部规定时间为准)

六、初试地点

    北京考区:中国人民大学

    外埠考区:在当地省、市招办指定的考点。

七、复试与体检

复试笔试科目:专业综合课(含刑法、民法、法学基础理论、宪法、中国法制史)。

我校于2008年3月在网上公布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办法,考生在网上查询是否参加我校复试,并自行从网上下载《复试通知》,凭《复试通知》、《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以及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参加复试,复试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大学课程学习成绩登记表或复印件(需加盖出具单位章);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复试时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八、网上调剂录取

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但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以联系其他招收法律硕士的高校或招生单位进行调剂录取。考生须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提交申请调剂信息,包括调往学校、专业等,我校将按考生的申请寄转报考材料。

九、录取

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原则上录取第一志愿的合格考生)。按规定,被录取的考生必须同我校签定协议书(如属委托培养,还须同委托单位签定协议书),按规定交纳培养费后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自筹经费生可以迁入我校集体户口。

《协议书》由我校委托法学院签发给考生。

十、培养方式

1、脱产学习,学制3年,限招180 人,学校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2、不脱产学习,学制3-4年,限招20人。

十一、培养费

每名学生的培养费总计48000元,录取考生须按照协议书规定交纳培养费。

十二、学位授予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被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硕士学位。

十三、关于毕业生就业

    原单位委托培养的硕士毕业生必须回原单位工作,其他毕业生可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四、参考书目

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编《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指南》(第八版)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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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00七年七月

huigw 2007-8-8 11:53

支持人大,再创法律的黄埔军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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