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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大学复试安排(2005年)[color=Red]是去年的,参考一下吧![/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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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地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确保录取工作科学、合理与公正,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对200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做如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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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复试工作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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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并对全校复试结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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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学院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复试结果负责。各专业成立由至少3名专任教师组成的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组长由学院确定。复试小组具体负责专业笔试的命题、试卷评阅和综合素质的考查。凡有亲属参加复试的教师,在复试全过程中应予以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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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校成立监察小组,并委派监察员监督检查复试工作的各个环节。各学院应对复试小组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有关复试原则和政策的培训,建立有效的监督保证机制,以增强复试工作的公正性、公平性,确保复试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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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复试名单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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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学院按学校下达的各专业硕士生招生计划规模,根据各专业的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及符合要求的生源情况,提出复试考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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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专业招生计划由单考考生、“强军计划”考生、推荐保送生、统考生四类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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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推荐保送生不再参加复试,其余类型的合格考生均须参加复试。其中统考生参加复试人数原则上为拟招统考生数量的120%,具体确定原则为:在单科成绩合格基础上按总分由高至低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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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可接受调剂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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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各学院确定的复试名单应于3月24日前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上报研究生院。复试名单于3月25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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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调剂复试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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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调剂复试是指本专业合格考生不足,需要从报考本校其它专业或符合东北大学调剂条件(见东北大学200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接收调剂专业公告)的外校考生中调剂部分合格考生参加复试。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只能申请调剂一个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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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调剂复试只能在同一学科门类内进行,具体专业要求见“东北大学200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接收调剂专业公告”。专业间调剂必须统考科目种类相同(数学科目中数学一与数学二、数学三与数学四之间可双向或并列调剂;外语语种应符合所要调剂专业的规定)。校内调剂复试的考生,其成绩必须符合原报考专业的复试分数要求,校外调剂复试的考生,其成绩必须符合国家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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